想問一下大家認為 就職一年內的工作 是都不用寫進去嗎?
還是半年以上就會寫
目前這新工作只做了四個月
由於主管真的太情緒 前一秒會有點笑笑半虧你
這個事情應該很簡單 下一秒可能就情緒來
說一堆 你之前做的都不符合他的標準
目前做廠務 一些自行改造的配管 油漆等
雖然我之前只是做電的設備維修 真的沒經驗也不拿手這方面
可是交代了也都有做
不過做的技術就沒有像外面廠商那樣
但主管很愛說他是工地出生後來才補讀書 做到現在這個職位
他能別人也可以 所以別人不可能辦不到
所以他的標準常都是用外面外包廠商做得再講
說你做的這樣 如果是廠商去你家做這樣 你能接受嗎 做這樣能看嗎
也很會在旁邊看你怎麼做 拿工具跟施工手勢一不對 就會在旁邊有情緒的講
也常在情緒時講 他是主管 事情很多 文件一大堆 文件都沒叫我們做
結果他還下來跟著做這些
最近也對著我跟一個新來沒多久的講 如果我跟他做到主管
有沒有辦法像他這樣 還親自來做
問題就是 他交代的 指派的 別人怎做都很難讓他滿意
心情好時就笑著講講(有點笑的你心裡發寒那樣.. 因為太情緒了 無法預知下一秒
情緒來時就講得你做的那些都一無是處
也很會情緒時睜眼說瞎話 明明你有這樣做 可是他情緒來時就會講說你沒那樣沒這樣
完全不知道怎反駁
算是到這公司才接觸廠務 雖然上一份工作做電的 做的雜事就不少
但還沒到廠務那種設備
目前看的幾份都是廠務缺
由於是到這工作才學廠務設備 但只做四個月
如果四個月不寫 寫待業的理由? 而且如果去新公司交退保資料
會看到有一份幾個月的 會不會被說不老實
但寫了到時候因素又該如何說呢..畢竟卡在主管這一點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