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關於薪水發放的問題想跟大家討論。
事情是這樣的,
在10月初到一間公司做了約兩週,但因為覺得公司制度不太符合自己,所以在10/20
離職了。
然後在上上個月9月底先用PT試做,當時繳了郵局的影本,在10/5薪水有入帳,在10/4轉
正職後,因為公司正職員工需辦臺灣銀行,但因為只做到10/20就沒開戶了。
然後11/6有收到薪資條,但當初PT時期繳的郵局帳戶未收到10月薪資。
到了今天11/8問了公司副理,表示需到人資領現金,但公司離家單趟有半小時左右(騎車
),實在有點遠,目前有問是否可以用匯款的(可扣手續費),目前未有下文。
補充一下:
公司PT是發到郵局
正職是發到臺灣銀行
當初有規定這兩個戶頭,這樣
想問大家這樣是否正常?
還是我太小題大作了?
謝謝
正常,發薪水轉薪轉戶,跨行比較麻煩,所以改領現方便點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24-11-08 17:06:00就去拿阿= =
作者:
kutkin ( )
2024-11-08 20:26:00是他作帳方便問題而已用媒體轉帳就不用一個一個簽領據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過) 2024-11-08 20:29:00
任職太短 也不是配合帳號 領現正常匯款還要扣你手續費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24-11-08 23:40:00會啊..其實只是給你個方便而已..
正常喔,我們公司給PT是領現金,只是這陣子改匯款了
作者:
Fezico (尬廣跟上)
2024-11-09 14:38:00領現同時還有不少東西要簽吧?上次離職領現才發覺原來每個月薪水都那麼厚。電子的反而沒感覺
作者:
kutkin ( )
2024-11-09 15:24:00領現只要領據就可以
作者: esso78124 (苦力) 2024-11-10 05:35:00
正常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24-11-10 21:13:00結案個gen啊..別亂教
樓樓上需要我拿證明給你看嗎傳產一堆這樣搞看看你自己登入次數 吧蔡逼八 不知道怎麼逃稅 還以為沒有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4-11-11 01:28:00付薪是老闆跟員工之間的事,有付就好了,逃稅是老闆跟政府的事,沒員工的事只是隔年員工要不要申報所得稅,才是員工跟政府之間的事
快笑死,快拿證據給我看有多OX才會把登入次數當作說嘴的資本?
作者:
kutkin ( )
2024-11-11 06:25:00給現金是 收的人可以逃稅 不是給的人可以逃稅...邏輯是這樣的公司給你現金 反而是他要跟會計師說明 怎麼列支出他就需要你簽領據 沒有什麼好逃的公司沒列的的話 就員工賺到
先拿有沒有工作的人是你吧 呵呵證據懶得給你啦 你爽就好給現金公司不能逃稅 我也是笑笑啦你以為給現金 一定要用公司名義嗎
作者:
kutkin ( )
2024-11-11 12:43:00少列支出對公司到底有什麼好處 我不懂
作者: Tokoo3535 2024-11-11 15:34:00
就勞健保報最低,用匯款的主管機關比較好勾稽。至於會計師...中小企業做外帳一套,內帳一套的也不少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11-11 18:47:00慈善老闆居然自掏腰包給你薪水 你媽知道你這麼好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