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eed1979 (十三)》之銘言:
: 看了上面幾篇文,
: 不懂何謂純軟RD。
: 把PG,SD,SA放在一起就是RD? 可笑至極。
: 在台灣有那個純軟職務真的在Research?
: 不是不會的東西去survey兜一兜就叫Research,好嗎。
: 所謂資訊公司的PG大概連Design都摸不到邊吧,頂多叫implement。
: 那到底什麼是純軟RD在做的事呢?
倒底什麼才是 Research?太難了,我不懂。
不過 RD 的職責倒是蠻明確的,
"想盡辦法,達到目的。",就這樣。
不論那辦法是做符合定義的 Research,做自以為的 Research,
東拼西湊疊床架屋,靠經驗、靠直覺或靠靈光一閃,
總之要能達到被要求或自己想要的目的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