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 9月起7點前須公布

作者: adam7148 (Adam)   2016-08-21 18:29:43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goo.gl/6dl2u6
2.原文內容:
上市櫃公司重大訊息 9月起7點前須公布
為提升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效果,讓投資人有充足的時間消化訊息加以反應,證交所再度
修正重大訊息公告時點之處理程序,9月起上市櫃公司重訊必須在早上7點前輸入訊息;而
公司申請訊息面暫停交易的時間點,也為配合上述修正,由過去最晚早上7點30分提早至
早上7點整。
為加強資訊揭露機制,證交所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部分條文,首先,因考量上午8點鉅額配對交易即開始,為讓投資人於交易開始前
,有充裕時間消化重大訊息,修正處理程序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7條第4、5項重大訊息公
告時點,由過去只要在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1小時(上午8點)前公告即可,提前至須
於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2小時(上午7點)前輸入重大訊息。
此外,配合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間點將提前1小時,證交所同步修訂處理程序第13條之1第
1項規定,過去公司因情事緊急無法在時限內申請暫停交易之時間者,可以在營業日「上
午7點30分」前,提出訊息面暫停交易的申請,9月起配合新規定上路,最晚提出申請的時
間也同步提前為「上午7點」前。
最後,證交所指出,為降低媒體報導內容所造成之市場衝擊,以及考量資訊揭露的及時性
,同時修正處理程序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9條第1項,公司回應媒體報導之重大訊息說明
期限,規範公司應於發現或接獲證交所詢問後2小時內輸入重大訊息,而若是在營業日下
午5點後或例假日接獲證交所詢問者,最晚則必須在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2小時前輸入
重大訊息,若遇緊急突發或重大事件者,則應依證交所指定期限內辦理。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這點改的很好
讓投資人更早知道公司重大訊息
作者: transcend789 (阿雄)   2016-08-21 19:47:00
超爽der
作者: henry3182001 (台灣加油)   2016-08-21 19:49:00
有改跟沒改一樣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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