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9

作者: ShenVen5566 (三代自耕農)   2019-05-27 21:20:16
※ [本文轉錄自 ShenVen5566 信箱]
作者: ShenVen5566 (三代自耕農)
標題: Re: 關於版規超貼
時間: Mon May 27 20:32:09 2019
※ 引述《angelio (Emilio)》之銘言:
: ghostunt893是當時負責檢舉區的板主,他的判決自當受到另外兩位板主的尊重。
: 我是現在負責檢舉區的板主,我的判決亦無另外兩位板主表達疑議。
我意思是
現行兩位版主當初對於一週內限定兩篇文章解釋與我相同
並非你現在的判決需要他們表達疑義
意思是當初判決三位版主都不覺得有問題
這樣理解對吧?
判例之所以為判例 其意義為作為將來之量尺標準
同樣版規無任何更改情形下
當初可以這樣發 為何時至今日不行?
: 因此,我以最科學的方式回應置底板友對您的檢舉案,有關小時數的部分:
: 問題:「一週」為「多少小時」?
: 答案為:一週 = 7日 = 168小時
: 如果您認為「一週≠7日≠168小時」,可以上訴至小組長。
如果這是你的最後判決 那我會再上訴的
: 最後,根據板規 [項目三、i]
: 板主群可視需求增修板規,或對板規做出註解或額外解釋,其效力視同板規。
: 以上。
想請問這邊的版主群
只有目前你一個這樣判 還是經"版主群"討論後?
但似乎是1個或者2個以上才算群吧
如果是版主群我就更懷疑你這個引例了
另外兩位版主皆可作為當初判例之佐證
同樣版規當初可以 現在不行
我有合理證據懷疑另外兩位版主並非本人呢
畢竟也才過了半年 就能對於同樣字句作出不同解釋
: ※ 引述《ShenVen5566 (三代自耕農)》之銘言:
: : 當初版主為
: : ghostunt893/maxliao/hana0616
: : 兩位為目前現行版主
: : 在版規無任何變動下對於此案無任何意見
: : 為何現今卻同時擁有兩套標準
: : 如果版規更改 那確實應該遵守
: : 問題超貼版規無變動
: : 那為何不是同樣遵照之前判決?
: : 卻自己增添判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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