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WOW版版主stkissstone答辯

作者: Eggholic (!!!)   2013-06-19 14:13:04
回應板主stkissstone兄的發言:
一、關於板主失職;色情文字的定義、尺度和在WOW板適不適當:
節錄您文內一些重點文句:
"部分他人的不順眼,但是程度還未相當嚴重"
"國家法訂的性騷擾需造成當事人的不快並由當事人提起"
"組務所禁止的色情文字之定義,我想應該是會造成他人輕易聯想到
18禁的情色場面之文字"
這邊可以看到很多的主觀意識亂流,您雖說考慮的是法理情,但其實通通都是
"我覺得...","我想應該是...",
只有依著您自己主觀認定的情,沒考量到合宜的法、理。
身為板友有上述那樣的想法不為過,但身為板主且把它當之為行事準則,
明顯不夠客觀,已混淆您自己的身份,有失職之嫌。
直接舉他板的例子來讓您參考法和理:
下面是表特板板規,但我們是遊戲類板,不用全數跟進,
但可以藉由別人訂定法則的情和理/時空背景,來思考、討論。
文章代碼(AID): #1H5cJvNr (Beauty) [ptt.cc] [公告] 表特板板規 (2013.2.9)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eauty/M.1360422137.A.5F5.html
(十一) 意淫文字,意淫歧視推文,對男性或女性不尊重之用語。
<劣文退回,推文違規者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者水桶加重>
[細則]
1.意淫歧視:如 身寸、jizz、我設了、好想x(親.舔.幹.桶.揉)她oo
(身體部位) 等用詞。
2.對男性或女性不尊重之用語,或是屬於器官形容用詞,如PUMA、破麻、
奶子、乳頭等用詞。
3.諧音組合字亦處罰。
意淫文字(尤其是有動詞的)是對他人非常不尊重的用詞,即便對象不是看板者本身,
也會有被冒犯或於違反一般世俗價值觀之虞。
該板判例並不是採當事人檢舉的告訴乃論制,而是看到違規一律重罰以遏止歪風。
並不是所有PTT板都有明訂意淫文字的罰則,但表特板因為其屬性問題,
常會有那些不適當的字眼氾濫,像遊戲類討論板就不會有氾濫的欵慮,
當然遊戲類板更不需要這樣的文字。
然而意淫文字的定義甚為主觀,所以還列定細則抓一般社會大眾認定的露骨程度,
而非小眾人依自己價值觀定義;
另PTT和其他網路論壇不同是帶有學術性質(雖然你我心裡都很清楚早已變質),
而表特板是看板人眾的大板,不多加管制可以預見可能嚴重的後果,
以上這些是罰則訂定的時空背景。
WOW是遊戲類板,且人不算少,雖不用全盤跟進,但有人反應了,也有討論的必要。
因為露骨意淫文字所造成的是漣漪亦或海嘯是取決於
文字尺度、發表頻率、和基本看文族群。
莞薾一笑的漣漪或是露骨意淫的小浪,真的很難確定,頗主觀的。
但當浪越來越大,前頭的船長不做適當的處置,難不成要等翻船了才要緊急救援?
如果要用國家法則來比喻,我試試:
一個人公然當街打手槍/裸奔(就像有人在公開板面PO自爽含動詞意淫文字),
他人檢舉或是執法者見狀都會被抓去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論罪,這是公訴罪,
不是有人覺得被侵犯了再檢舉性騷擾的告訴乃論罪。
當然實際情況常是大家看到了就在那議論、訕笑(就像你和多數人一笑置之),
沒人要檢舉,因為只是單純偶發事件,尚沒影響到自己,也許多數人都還可接受。
但是如果他每隔2~3天就在你常逛的公園架起維納斯全裸雕像(就像PO豐滿正妹的實況文)
然後打個手槍/勃起硬惹,你可接受嗎?
的確維納斯雕像沒有18禁,要怎麼看待是個人自由,
但接著引來一堆同好,有的衝動會x了,有的可能只是保守勃起,有的意圖使她懷孕,
圍繞著的多是這些不懷好意的傢伙,也還都行動了
(就像文內推文幾乎都是露骨意淫、性暗示,評論胸部,WOW相關內容不到一半),
我沒那麼衛道到認為每個人欣賞那雕像都只能帶藝術眼光,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幻想
(就像我也承認她胸部很大但是不正),
多數男性也許眼光會集中在胸部,甚至幻想跟她性愛,
但勃起了你可以遮掩,你想摸了你可以偷來,
想要進一步SM你更可以Copy一尊回家關起房門隨便你怎麼做,
但不用在公共空間打手槍(意淫)吧,自以為有趣也只是同好間的自我安慰互相取暖。
少數人抱怨了,只差沒正式報案(就像沒人私信檢舉,只在板上反應),
執法者仗者那樣的同好多/默許的人也多,自己的價值觀也覺得無傷大雅,
不取締就算了,還叫人不爽不要來。
這哪裡依了法、理、情辦事?
老實說,這些少數人真的是選擇不去逛那個公園,還有其他的森林公園可以吸收芬多精,
做些有意義的事。
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它,甚至關閉部份正在投訴的管道
(就像你無為而治,還對相關討論文鎖文處理),
只願受理正式報案,然而還是看不慣的人(如我)報案檢舉了,執法者也還只是口頭勸說
然後說:
"會啦會啦,以後會視情況抓去關啦,關多久不知道,再議"
(就像e板主出來[閒聊]表態,也無公告逞處細則)
這樣的做法實在失職。
總結而論,也許上述比喻不全然適切,但提供另一些想法和思考,
不過身為執法者如板主你,可以客觀的參考他板法規和小組長討論,或是開放板友討論,
不是一昧的只用個人觀念處事,這些我也都有在私信中建議。
二、關於板主本身的情緒性挑釁、攻訐:
於本人被您劣退文一案,大量文字和顏文字就是您可以判挑釁的理由?
通篇文章沒使用任何情緒性字眼或指名道姓謾罵,
大量文字是訴之以理在反應過度露骨意淫、板主放任不管一事。
顏文字之使用於非正式場合是普世可接受,且我是使用笑臉比Ya企圖緩和生硬的理發言。
~揪咪~(^^Y*),只單純看這樣的顏文字,去請任何一位對我們兩造雙方均不認識,
無任何成見的人來看,它是挑釁或是另人愉悅有緩和氣氛之感?已不用在多說。
板主因之判挑釁甚至劣退,如果您只依法行事,不帶情緒性用語針對個人的批評,
尚可將之歸因於單純觀點不同,但您的種種作為已有以人廢言之嫌,
這已經需要客觀的第三方來做評斷。
身為板主卻無法客觀看待板民討論有關看板風氣的事,
(您甚至判我該篇文章無關板旨,文章被劣退,如有需要可發)
從您發在板上的公告可以看到您帶入批評我個人的情緒性字眼,
評斷今日之事卻帶著他日已成的觀感,您已不是在就事論事,
而是因人廢言,是憑著自我的價值觀、逞多數決的暴力去全盤否定少數人的權利。
再次強調,您對我的成見得証於兩次對我的錯誤過判水桶期限
和身為板主不該在公告有針對個人的情緒性字眼。
情緒性字眼可能有過於主觀之嫌,但重複的過判這是客觀有法條依據的明証。
(兩次過判只有本次永桶我有申訴,上次的時效已過,但我於前幾篇文裡有提,還有板規
和他人佐証)
您於文中提到:
"你覺得我在攻擊你,但是我不覺得我在攻擊你",
這邊更可以看到很多主觀意識在奔竄。
WOW板規一.b.1.針對挑釁、人身攻擊的判定就因為這是很主觀的事,
所以加了板規但書"只接受當事人檢舉",但也不是當事人不快,挑釁、攻擊就一定成立。
你我也許互相對對方有成見,最好就是讓客觀第三方直接看文字証據定奪。
可以參照法院在判毀謗案件的例子,毀謗同樣是告訴乃論制,
但法官不是以兩造當事人"爽或不爽"來做為依據,
而是就當下的情境和文意字義本身探討,如:
"公車"和"機車",都是交通工具,但罵女性是公車和罵人很機車,這程度上就有差異。
同樣地就文字本身而論,
1."~揪咪~(^^Y*)"
2."我硬了/我X了/讓她懷孕"
3."你的價值觀在我眼中是完全偏差且不值一提的"
"自己的樣子有多可笑?"
這幾類哪個較有侵犯(offending)意味?
您文中另有:
"挑釁這個東西基本上一視同仍,只要是第一次犯且沒有前科,一向都是警告處理,
從來沒有袒護的行為。"
WOW判決公告有被m就留有記錄,您可以翻翻我所有的判決文,
和挑釁有關的判決,通通都是您判的,
我第一次犯規,您就判我水桶37天,第二次犯規,您就判我永桶。
再次証明您對我有成見,判決標準不一。
總結而論,不是你一句覺得沒攻擊我,就無罪、就讓我無受侵犯感。
我受罰後又開分身發言,您當可就規定辦理,但對於你挑釁、攻擊一事,
這充其量就是個不合道理的脫罪之詞。
以上這些就待第三方/小組長評斷。
三、對於gungriffon再度犯法一案:
以下是他再犯的言論,我白字焦點處:
→ gungriffon:大尾的不去糾正跑來PTT當衛道魔人還跟我嗆摸清楚對手的 06/18 16:43
→ gungriffon:底細 一聽就知道格局小家子氣 誰有興趣管他"底"細不細 06/18 16:43
整個事件的所有內文、推、噓文,有對他提到"摸清底細"的發言,
就正好只有我那篇被你劣退的文章底下,他先針對我的挑釁,而我針對他的回推文:
→ gungriffon:多來幾個一次永桶+不受歡迎吧 去多學學社會經驗孩子 06/17 23:18
噓 gungriffon:最後給你一句話 教別人衛道之前先去看清楚規矩 06/17 23:20
→ Eggholic:樓上想戰社會經驗還叫人家孩子,要不要先去摸清你對手底細 06/17 23:22
噓 gungriffon:到什麼環境就要先遵守什麼規則 您連這都不懂當然是孩子 06/17 23:26
→ gungriffon:就算您再有權有勢能把整個國家買下來 那也只是大孩子 06/17 23:27
→ gungriffon:懂沒 管你講什麼金玉良言 該被水桶就乖乖閉上你的嘴 06/17 23:27
而他也因此被我以罵本當事人"孩子"、叫人"乖乖閉上你的嘴"檢舉而收到第一支警告
然而矛盾的是,一直叫人受罰要乖乖閉嘴的g兄,自己卻似不甘被告還在大放厥詞,
如果您想袒護他,那討論「罵人"格局小家子氣"等不等同於"孩子"」,
也許比直接矇著眼說他講的對象和我無關來的有機會。
如果您不認為在袒護,那還是老話一句,請第三方客觀來定奪。
四、最後想講的是:
和別人討論事情,請多客觀地訴之以理,勿帶入自己個人的情緒、主觀的意識
和對他人之成見,這樣常會沉淪在為反而反的泥沼而無法自拔。
我先前有情緒性發言,被水桶我無任何怨言,但想反應之事被一再河蟹,
我最後只能換個方式語氣據理而論,就像在組務板這些文章,
不帶入情緒性字眼攻訐你個人,反應不公之事,
您覺得我是在讓你難勘,我只能無奈地反問,你覺得呢?^_^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3-06-21 03:54:00
說真的 關於第一條 這篇你的回應 根本失去重點你質疑的是 "執行板務失職牴觸群組規"但實際上 如果版主有在處理監控注意此事 並且給予說明回應你的問題在於 那條線位置不對 還是版主根本沒畫線?說真的邊界地帶與執行層面 本來有空間是由版主判定如你所舉之例 他版"有明確版規" 因此版主執行 或不執行但wow版並無此版規 是否可"建議"修改版規 以在執行面上更合於你所轉錄"色情文字皆一律禁止"之群組規定版主在執行上 也才於法有據 否則 版規若無此規定版主須"直接引用群組規定"來執行? 但界線與罰則如何定?個人認為 第一條若認為 "執行版務失職" 實際上最好是修版規讓版主執行版務時 於法有據 且此版規不牴觸群組規否則 版規若無規定相關事項 版主要如何"執行版務"版主又要如何"執行版務失職" 此時版主能做的 就是"引導風氣明顯的 第一次事件過後 相關推文已經減少 版主群也說明尺度關於第一點 真正該做的 是訂好版規 並以此執行否則 在無相關版規的情況下 版主也不可能憑空水桶劣退既然無版規 如何"執行水桶版務" 頂多是執行"引導風氣"版務至於"道德規範" 以及"態度" 那是全PTT與網路普遍都有的問題你質疑的應該是"失職" 這篇你關於第一條 說了很多題外話補充 wow版規只有 "18禁...惡意網頁連結" 並無色情文字條款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8:29:00
你可以寫信去給板主,或是另回一篇文,我眼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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