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職譯者啦,你說的我也懂。
但有些直接拿漢字翻譯除了省事,甚至某種程度能降低翻譯錯誤。
像是你提到的警部,我遇過完全一模一樣的問題,我本來豪情壯志想找到適當翻譯...
嘗試去查維基,然後我就遇到最大的困境了:
我完全沒辦法判斷中文應該用哪個才對
台日兩邊的警階設計完全不一樣,日文維基有很清楚的九階,
然而我們生活的中華民國有十二階,九VS十二。
日○○○○○○○○○
台●●●●●●●●●●●●
這個怎麼掙扎都無法套用啊啊!!!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5
沒有警官,只有三種不同的官等:警監、警正、警佐
有截稿期限壓力的我面前擺著兩條道路:
1把日文警階九階以獨斷的觀點轉換成中華民國警階
2直接用漢字,比起自行亂翻,直接沿用通常受到的批評相對少
選2再怎麼慘也就是被讀者評價懶惰或能力不足,信達雅之中的「不達」
信,則是因為直接沿用原文,所以某種程度上算是保留了信。
但至少不會像1暴露出不被普世認同+高機率有誤的獨斷翻譯,
這樣連「信」都會失守。
※關於「社員、社長」
這個我也很深刻地猶豫過,因為我短時間待過的日商公司,我錄取的身分就是社員。
社員訓練、社員守則blabla......都是用社員。
我知道基本上台灣只有社團會用社員,我也親身體驗公司直接用社員社長稱呼,
最終我通常會翻譯成「員工、職員」。
然後如果把社長翻成老闆會出現意外的麻煩,前陣子才遇到:
「社長室」
前面50P都把社長翻成老闆的我,看到這個詞的瞬間的感受,各位客官明白嗎?
如果譯文前後統一的話,這個詞就要翻成「老闆室」...
啊啊啊
啊啊啊
啊、啊啊...(ノД`)・゜・。
我當時使用的解決方案是寫譯註「日文的社長=老闆」,然後保留社長室這個詞,
最終譯文看起來像這樣:
「老闆在社長室。」
雖然我沒辦法接受這種前後不一致的感覺,但我把判斷交給編輯,
保留「老闆」、「社長室」,並且把我的看法以譯註向編輯說明。
最後成書的版本,是所有老闆都改成了社長,譯文就變成:
「社長在社長室。」
從這次之後我決定拋下矜持,社長都要直接沿用漢字了。
※保育園、戀人、內定
這個...有時候...真的很為難(掩面)
第一關卡是諧音。
會對「戀人」這個詞有感應該是BL吧,我懂的。
媽的這個詞真的很麻煩,出現頻率有夠高,我也掙扎過。
「我們是情侶、你願意成為我的情人嗎.......」
到這裡都還沒關係,努力照情境區分翻譯。
然後我就遇到諧音哏了。
「戀人,你是我戀慕的人。」
從此之後我就放棄把戀人細分成情侶、情人、戀人...
反正你們就是戀人啦。
因為根本不知道作者什麼時候心血來潮用諧音哏啊幹!!!!
和原文奮鬥到最後,被作者一槍幹掉的感覺。
第二關卡是微妙的意思差異
如內定。
沒錯,中日文兩者語境中的內定有微妙差異,但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事先內部祕密選定。大多指人事調配。
這個意思最少達到了五成,直接沿用還在可接受的程度內,
再不然當成前半句「內部選定」的簡稱「內定」,也說得過去......
雖然我也明白這是某種程度掩耳盜鈴。
不想沿用「內定」,那就試著翻譯:
「欸,他拿到某某公司的內部選定資格了耶。」
「欸,他拿到某某公司的內部選定了耶。」
「欸,他拿到某某公司的內選了耶。」
「欸,他拿到某某公司的預定了耶。」
然後這邊就遇到跟警階一樣的問題了,這種台灣沒有的制度,
讀者本身若不具備相關日本文化知識,短短的譯註也無法解釋完全。
所以最後我會選擇:
「欸,他拿到某某公司的內定了耶。」
總而言之,我翻譯配合以下兩個網站查詢中文意思,意思不會偏離太遠就會用了。
有些時候大眾認知的詞意積非成是,這時候還是以辭典為準。
★向各位隆重介紹我心愛的工作夥伴★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index.html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學術名詞暨辭書資訊網
https://terms.naer.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