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關於我被水桶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4-06-19 04:38:53
buehrle申訴的理由是沒有違反板規, 因此就這點加以回應。以下以我在板上轉來
的三篇buehrle違規文章作為證據,一篇一篇解釋。
在此先將本板對護航的定義重申一遍:只要試圖推翻吐槽的論述、試圖證明吐槽的
錯誤,或是對吐槽提出不同的解讀,在本板的定義都屬於護航。
首先是【Re: [黑暗] 漫畫家的骨架】, 從【我是來護航的... 其實也不算是護航
。】很明顯可以看出是護航文章。裡面提到【他即使骨架有誤,他還是賣座受歡迎
。也就是說,很明顯的,骨架正確與否,和作品是否賣座並無關聯啊。】很明顯是
違反了板規三-1「大絕招」中的「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因此違規。事
實上根本也沒有人提過骨架正不正確會賣不賣座,因此這不只是迴避吐槽點,簡直
是憑空創造吐槽點再來護航了。
再來是【[黑暗] 骨架對神作到底影響多大】, 從【他即使骨架有誤,他還是賣座
受歡迎。也就是說,很明顯的,骨架正確與否,和作品是否賣座並無關聯。】此句
話和上一篇違規文句一模一樣,自然沒有上一篇違規這篇不違規的事情。
最後是【[黑暗] 神作和骨架的關係】, 從【即使這些漫畫家的作品骨架並不那麼
正確,但也不因為骨架的不正確影響到銷售。所以可以說骨架正確的百分比和作品
受到讀者喜愛的程度,以及銷售量是毫無關係。】基本上是前二篇的主旨的換句話
說,當然也不存在前二篇違規此篇不違規的現象。
因此這三篇文章都是違規無誤。
而buehrle所謂的【因為我是來"吐曹"符合版旨的"漫畫領域內現象"】、 【不得以
"護航文"的規範約束】。首先是不是護航文板規有定義,不是誰說得算。再來我從
來沒聽說甚麼【神作% = 骨架正確%】這種"公式",直到buehrle的這幾篇文章為止
;我也從來沒看過有任何一部作品是有關於【神作% = 骨架正確%】, 更不要說這
會形成甚麼"漫畫領域內現象"了。再說以吐槽為名行護航之實本來就違反板規五,
因此buehrle的抗辯理由不存在,
再重申一次違規護航的定義「一切迴避吐槽點的護航都是不正確的違規護航」,當
有人提出漫畫中的人物骨架錯誤時,正確的護航點是指出人物骨架並沒有錯誤或沒
有錯得那麼多;而不是說骨架跟銷售量沒有關係。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
骨架跟銷售量有沒有關係是用嘴巴講的嗎?有研究過嗎?海賊王的骨架跟正確骨架
差了幾個百分點有算過嗎?新加入的購買量與流失的購買量各是因為甚麼原因有做
過調查嗎?否則這個結論是從何而來?
作者: buehrle (無限期支持台灣獨立。)   2014-06-20 16:42:00
關於以上判決我的回應是 第一篇我已經接受版主建議自刪因此第一篇之過錯及判罰就是版主要求之自刪 而我既已自刪即表示我已受到懲處 若以第一篇有錯故第三篇需連帶受罰明顯違法現代法律中一罪不得兩罰的觀念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4-06-20 19:43:00
不是連帶受罰 而是第一篇就錯了 重發還是錯的以法律來說 你偷一次是偷 偷兩次還是偷 不叫做一罪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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