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工時縮短對四二制工時無感

作者: eladamri (Gooner 05/06-)   2015-12-10 12:44:50
前一PO講得很清楚啦,沒有什麼要補充。
簡單說喔,一切合法但對你有不利的地方啦。
所謂不利是說,本來約定加班倍數是1.67,
現在變1.334,當然是降低勞動條件啊!
問你喔,本來老闆跟你說做一片板子給你100元,
現在降價成做一片板子80元,你要接受嗎?
但老闆跟你說,本來一天給你做10片,現在一天給你做13片捏!
算起來你每天還多賺40元喔!老闆給你多做3片還不謝主隆恩?
看你自己要不要啦,如果我是不會想要。
再講一次,公司的新規定完全合法,但是片面降低原本勞動契約的條件。
你可以不接受,要求維持原本的1.67(但加班時數還是要多算)。
但如果只有你不簽,你自己壓力很大,
所以正常的狀況是大家都不簽,讓主管壓力很大。
公司想要有什麼不利對待?那你們可以組工會啊!
就講到這邊啦,每次講最後那句就會被說不食人間煙火。
總之,你喜歡你就簽,沒人管得了~
最後講些你可能懶得看的…
這公司真的超會算,每天給你多休息9.6分鐘可以少給你加班費。
(9.6分鐘是要幹嘛?尿尿抖兩下就沒了)
然後,今年每日正常工時算8.6其實有問題喔!等於多凹你們加班費。
但恐怕,你們也不敢去爭吧…
最後,看到1.334倍我笑了,你知道為什麼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倍數不低於三分之一 =1.333333333333...
一般公司會用1.34啦,不低於嘛。
所以1.334真的是摳到一個極致,硬是要少0.006倍,很會捏~
※ 引述《chucklee (..)》之銘言:
: ※ 引述《apperrla (獅子座)》之銘言:
: : http://i.imgur.com/n8cnyRS.jpg
: : 配合政府明年勞動工時修改,公司發了一份公告要我們簽名:
: : 政府美其名要讓員工多休息
: : 但實際上卻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 政府再怎麼縮短每日工時
: : 十二小時制員工依然得上好上滿十二小時
: : 本魯為做四天休兩天,一天上班時數
: : 0800~2000共12小時的輪班技術員
: :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我12個小時
: : 待在公司,而薪資工時卻是只計算
: : 8+1.84小時!請問這樣是合乎規定的嗎?
: 就我的理解啦
: 關於這 2.16 小時
: 如果公司沒有規定你不能離開公司 沒有要你待命隨時上工
: 你可以想幹嘛就幹嘛
: 那...
: 目前會認定它是休息時間
: 所以合乎規定
: 甚至把這 2.16 小時平分成每小時休息 10.8 分鐘
: 我只能說它不合理
: 我(目前)找不到法條或函釋說它不合法 OTL
: : 由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
: : 公司很開心的跟我們說,根據計算
: : 我們縮短工時薪資不減反增
: : 每月還多出226元喔!
: 關於這一點
: 我個人覺得可以先別簽
: 因為這份同意書雖然減少了工時
: 但是也同時減少了加班費的費率(從1.67變成1.334)
: 雖然每天的加班費還是多了一點點點
: 但是如果你不簽呢
: 就會照舊的走
: 每天工時雖然依然是 10 小時
: 但是依照明年的新法
: 會變成
: 8小時正常工時 + 1.4小時約定加班 + 0.6小時未約定加班
: 加班費就會變成 1.4 * 1.67 + 0.6 * 1.334 = 3.1384 倍時薪
: (如果主張那0.6小時也要用1.67算 會變成 3.34 倍時薪)
: 跟簽下去變成 9.84 小時工時
: 加班費變成 1.84 * 1.334 = 2.45456 倍時薪比起來差了 27%
: 如果留在公司都是 12 小時的話
: 不簽(甚至聯合大家不簽要公司改條件)也許是更好的選擇
: 以上是個人趕時間寫下的見解
: 召喚秘書長出來提供意見(或打我臉)
: 如果需要更即時又個人化的服務
: 請看我的簽名檔
: 直接跟我們聯絡
: : 嗯,你計算方式縮短我工時,但我實際上班
: : 依然是十二小時,所以縮短的工時跑哪去了
: : 每月多226元,我們的時薪也低的可憐
: : Ps:我還是很感謝公司發給我們麵包券
: : 也感謝公司的激怒獎金、董事長出來說
: : 缺工卻很大,有人想內推的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12-10 12:57:00
8.6小時其實沒問題, 只是很計較
作者: andy3391 (續集)   2015-12-10 20:24:00
樓上政黑謠哥,一天多凹0.6一年就多少了,謠到這樣很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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