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我只有在念書的時候打工在小公司 (以前小公司還要我拿錢出來買公司股票)
畢業之後都在大公司上班 而且是那種每年都會發股票給我的那種 (費用化之前)
到了我當主管
"從來沒有跟應徵者要過他以前的薪資"
因為
"我們公司有能力付該付的薪水"
這就是為什麼我以前碰到前小公司的老闆
他說 "人才都被你們這些公司搶走"
我說 "因為你們拿不出薪水請該有的人才"
我們的人要到美國出差, 跟dell/hp開會
你覺得拿個四萬塊還要會講英語的
還可以 coding, 應付客戶需求
不是他離職 就是最後被他打敗(因為他搞不定客戶)
我知道的鴻海 宏碁 我們或者是台積電
你們公司斜對面的仁寶
隔壁的光寶
過去一點的台達電或者是明碁
"從來沒有人要你提供之前的薪資存摺證明"
頂多就是你填之前薪資多少 看個人誠信
為什麼
"因為你當下認為公司值得付那個薪水給這個人 那就該付給他
不應該最後知道發現它可以付更便宜的薪水就可以有這樣的人才
公司就是 被騙了"
人才不能用薪水來評估
而是用他能替公司賺多少錢來計算 (當然公司付不起又是一回事)
所以...
一家不把人才當人才看得公司 而是計算多少錢做多少事的公司
"我不認為他會長久"
※ 引述《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之銘言:
: 我是該產品單位最高負責人,與其面試的是我的主管,為慎重看待版友回覆
: 我門內部先檢討並將資料和流程還原後進行回覆。
: 謝謝原 PO 願意到時間軸科技面試,感謝你寶貴的時間,幾點回覆 :
: 基於個資原則就不將詳細資料提出。
: 過程補述 :
: 1. HR 要驗資是其本份。
: 2. 原 PO 少描述於面試資料實所留相關資料過程。
: 3. 原 PO 後續所提資料與其填寫資料相差不是幾個千。
: 4. 事後說明所填寫資料是筆誤。
: (認同版友回覆可填寫級距 , 但如果幅度是 $30,000 - $60,000 大家是否接受 ? )
:
: 以上還不涉及核薪,這過程只是在驗證填寫資料準確性,
: 我也收過國外知名公司的 ref. call 驗資是全世界盡責 HR 要做好的工作和責任。
: 用人原則 :
: 1. 個人薪資會由用人最高主管與 HR 共同討論決定 。
: 2. 上一份工作起薪和下一份工作得薪資在 RD 不會有必然關係,
: 而是最後是能力是否可肩負 JD 內容。
: 3. 但資料是否詳實填寫是人格特質的表徵,這點我們真的蠻在意的。
: 其他事項 :
: 1. 主管基於惜才主動關心面試者後續流程是否有需協助地方,
: 我們會檢討是否過當。
: 2. 薪資證明很多方式可提供,薪資條、存簿、網銀截圖..etc。
: 不錄用原因 :
: 1. 職缺時效已超過,該職缺 3/1 我們也有一位優秀的夥伴加入,真的很抱歉。
: 2. 資料填寫落差過大。
: (與其找您進來因資料不實請您離開 , 我想目前狀態應該對雙方都是好事)
: 如果您欠一個道歉,我也願意代替我的主管和您致歉,
: 但我也希望您對於所述資料缺漏地方加以補充,並還時間軸一個道歉。
: 以上之事可受公評討論,將所有拼圖補齊我想也才能如原 PO 所說資料公開透明。
: ※ 引述《coolstuff (肚子餓了...)》之銘言:
: : 主管的line透漏了之前好幾個candidate都拿到offer也沒進來,
: : 那通常是核薪出來的數字太差才會這樣,
: : 有些人會因為面試時答應了提離職和onboard的時間,
: : 造成offer還沒真的拿到就先提離職,
: : 最後被新公司放鳥或是拿了一個沒吸引力的offer真的就GG了,
: : 如果有簽薪資的保密條款是要遵守的,這是法律和原則問題,
: : HR用這樣的理由不發offer其實不合理,
: : 任何工作相關的機密資訊都是不能外流的,尤其還簽了保密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