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職缺月薪未達4萬不得面議 勞部不訂施行

作者: ripple0129 (perry tsai)   2018-11-24 14:03:18
我覺得這個法律能省下很大的求職者時間
根本就是很精準啊
22k-40k工作 = 22k
22k-60k工作 = 22k
22k-200k工作 = 22k
38k-50k工作 = 38k
面議結果開38k =欠告
未來資方一定清楚
區間右邊的數字是無效的
所以22-60k的工作呢
就會變成
Junior 22k-30k
intermediate 30k-40k
Senior 面議 或是 40k-60k
目標是40k以上的
你會面試
22k-60k的職缺面試我也是醉了
直接pass掉找面議
別跟連區分薪資範圍都不會的公司浪費時間好嗎
作者: l119thunder (7呎)   2018-11-24 15:29:00
這篇理性多了
作者: qswitch (燕子)   2018-11-24 16:00:00
看到22K-60K直接跳過 什麼公司可以22K和60K是同一個職位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1-25 12:05:00
同樓上
作者: mangoldfish (大眼笨金魚)   2018-11-26 09:50:00
同職位但職等不同就有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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