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中山版版主s86100不當水桶並限制言論自由

作者: york463   2012-01-25 22:30:33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york463
被申訴人:s86100
不服之判決:水桶兩週,並鎖文限制所有版友不得討論蔣公銅像的相關文章
事由/經過:
敝校中山大學因為前幾週校內蔣公銅像被不明人士噴漆,因而有教授投書報紙,陳述自己對
於校方處理不當的意見,進而引發了ptt中山版上學生的熱烈討論。文章中完全沒有出現不
理性爭吵或惡意人生攻擊的言論,然而版主s86100片面以版規第四條: 『鬧板(不得鼓勵
暴力、極端言論。當文章流於無意義口水戰時 版主有權停止其討論 禁止新開主題回覆已
鎖文章是否為極端或無意義言論由板主認定。)』 為由,封鎖該文章不讓大家繼續討論。
   
我發文敦請版主修改限制,讓該文章得以繼續討論,卻被版主以"討論版務"為由,治以版
規第七條:『7.無關版旨,無關中山公共利益和無資訊交流。
(若是對板務有意見,請寄信向板主討論或是向組務NSYSU-Sevice申訴。
任何在看板上討論板務的行為都將視為違規。)』警告一次。
於是我再度發文抨擊版主箝制言論自由,卻被認為是挑釁而處以水桶兩週的罰則。
我認為版主處理不當的原因有下列幾點:
1.言論自由已是普世價值,在沒有人身攻擊及其他言語暴力的情況下,版主應是不該限制
大家討論蔣公銅像的事
2.什麼叫討論版務在版規裡沒有明確定義,容易造成所有版眾的疑惑,批評版主的作為算
不算?檢討版規算不算? 這種沒定清楚的規則是不是應該要寫得更清楚?像我這次就不
知道請版主解開封鎖文章叫討論版務。所以在版規不清的情況下是不是不該處分版眾?
3.版主自上任以來私自修訂版規數次,沒有與版眾討論相關內容即擅自修改版規,缺乏正當
性及民意基礎,且有無限擴大版主權力之嫌。
綜上所訴,我希望ptt站方能取消本人水桶並處分版主。謝謝!
證據1-被認定"討論版務"的文章:
已被版主刪除,且版主於處分我的文章內竟然沒有引用原
文,處分別人卻湮滅事證。
證據2-警告本人的文章:
http://ppt.cc/WB8a
證據3-水桶本人的來源:
http://ppt.cc/wCt8
證據4-寄信給版主討論這次處分:
http://ppt.cc/ziTa
http://ppt.cc/UIT4
證據5-版主回信:
http://ppt.cc/21yH
作者: s86100   2012-01-26 11:20:00
你好 我並沒有收到你任何對版務有意見的信喔^^請問您在申訴前有寄信給我或K版主嗎~~?
作者: pichubaby (Pichu)   2012-01-27 01:51:00
是"不能在中山版討論中山版版務"如果去八卦版問中山版主的掛然後被中山版主桶...這樣才符合[馬英九規定... ...]的舉例吧?
作者: philip1205 (要開心的過每一天)   2012-01-27 03:16:00
這不是第一次^^
作者: york463   2012-01-27 12:37:00
整個台灣都是馬英九轄區啊,我不懂怎樣不符合。其實也不用說這麼多,重點就是言論自由已經是普世價值,又不是極權時代,限制別人在哪裡不能講什麼話就是不對,何況民主的真諦不就是領導者能公開的在自己轄區內被檢驗嗎?我在中山版檢驗版主就被水桶?是版主權力神聖不可侵犯?
作者: s86100   2012-01-27 15:27:00
我沒有興趣和你辯論 只是我對你處理事情的方法感到奇怪到底有甚麼原因讓你沒有辦法寄信給我呢讓我感到不解很明顯 你沒有辦法運用正當管道表達你的訴求的話你的問題將沒有辦法得到解答 這也是我不跟你戰的原因今天不是我不給你戰 說真的大家怎麼罵我都沒差做版主沒薪水也沒名譽 我臉書隨便發個動態都一堆人點讚我塑造中山板的白色恐怖有甚麼好處...我也想不通= =你的想法充滿個人理想和見解 但並沒有考慮到整體的情況有想法是好事 但也要顧慮到現實 你知道我說的是哪個運動或是哪個會 會做成這樣不是沒有原因擁有能鼓譟群眾的個人魅力 或是乘勢而起的人還是需要能夠思考現實的能力才能成事不然到最後只會變成激進份子 難聽點就是恐怖份子抱歉 離題了 這是我的一點意見
作者: york463   2012-01-27 18:03:00
嗯,多謝指教。 看你鎖文用的標準就知道其實也不用跟你認真討論太多,在這個版上你被檢舉也不是第一次。等候判決囉~~
作者: s86100   2012-01-28 00:02:00
我到昨天才發現我被檢舉過= =恩對了...你說我"人格很爛"屬批評版主說我"管版管太嚴或亂管"屬討論版務 這是我判斷的標準
作者: york463   2012-01-28 00:38:00
sorry這兩句話我都沒說過,而且你給處分時都沒有留備份,亦即你自己銷毀證據,所以我很好奇當站方要調查時,你要怎麼提供站方你警告、水桶我的來由跟依據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2-01-28 01:00:00
呵呵...這幾天去台東,今天剛回來對板務有意見,請寄信向板主討論或是向組務申訴。這條是因為,已經有組務版了,那去組務版討論會更恰當至於蔣公銅像能否討論的問題,我是沒意見啦就目的性而言: 無論在中山版po多少篇有關版務的文,版主不理...那要版主改的話只有兩條路1.上訴到組務,由小組長/群組長裁決2.罷免成功,新版主修正與其這樣,那倒不如到組務去po文
作者: york463   2012-01-28 01:29:00
所以"po文有沒有用"跟"可不可以po文"是兩回事,對吧?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2-01-28 01:29:00
po文沒用的話,只是徒增版面混亂而已
作者: york463   2012-01-28 01:30:00
我在中山版上po文討論組務,版主覺得po錯地方可以不理我,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2-01-28 01:31:00
民主政治有權力分立或各種制衡的方式,但版主沒有
作者: york463   2012-01-28 01:32:00
可是不可以因為這樣水桶我。這完全錯了我不覺得這樣會造成版面混亂,倒是會讓版主無法面對公評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2-01-28 01:35:00
在組務版po文也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我只對第七條版規做解釋而已對於蔣公文能否保留,我的立場是沒意見
作者: s86100   2012-01-28 02:41:00
我是舉例 不是說你說過 你已經在這篇清楚的寫道"我發文敦請版主修改限制" 所以你已經觸犯版規討論版務了我只是舉個例子讓你區分批評版主和討論版務的差別我警告你的理由你自己都寫出來了 至於水桶你的證據在你在該篇公告的推文中都看的到 你可以再回去看看"我不覺得這樣會造成版面混亂" 角度都是從你本身出發在你眼中有用的言論在別人眼中會不會是沒用的呢如果每個人都發表自我感覺良好的(實際上可能沒有用處)言論在中山板上 你說結果會如何呢就如同我下午所說的 你有良好的理念 卻缺乏視察大局的能力造成你的論點站不住腳 因為一切都建立在"我覺得"這三個字上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2-01-28 03:11:00
在補充一下,第七條當出的修定主要是著重在沒有用上面
作者: s86100   2012-01-28 13:18:00
我修改的版規都是針對買賣、徵才、租屋文你做的運動或是運作的會都做的這麼不順 想必你也很清楚當你在做事的時候一堆人只出張嘴的感覺多麼**....為什麼我講委婉點你沒辦法看的懂呢 一定要我全部寫出來今天你有很多方式可以表達你的訴求寄信給我是一種 申訴是一種你覺得你到總統府門口對總統表達你的不滿不會讓你被抓嗎拜託 言論自由耶!!沒人說你不能批評啊 你可以去八卦發"有沒有版主專制的八卦"你也可以去黑特說版主管太嚴了 你來組務版我都沒說什麼了為什麼一定要在一個明文規定不能討論版務的版討論版務呢?就算那條板規是有問題的 但你處理的方式也有問題在你學會怎麼依據體制規定來行事前 你就只會碰壁或待水桶前面一道水泥牆 你認為他不該蓋在那邊 你就用頭去撞一直撞一直撞撞的頭破血流 然而牆還是完好如初一個人被排擠絕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他沒有自覺用自己的想法角度去做事 不斷的為自己找藉口到最後除了失敗什麼也不是你只是在忍受那些意見而已 口頭上你包容了那些意見((我說的不是表面上喔 你連表面都沒有做到)實際上你把自己關閉起來剛愎自用 用你認為可行的方法一意孤行 失敗了再替自己找藉口被排擠、舊學生會、任期太短根本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是你自己你不能檢討自己 你口頭接受我的意見 一點用也沒有我給你意見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我吃飽太閑跟你聊天嗎你都已經撞的頭破血流了 老實說我是認為你很可悲才勸你什麼叫效率?民主是最沒有效率的東西你萬人響應的運動有效率了嗎?每個人一張嘴什麼效率也沒有要求效率 我直接把你終身水桶不是一勞永逸?
作者: philip1205 (要開心的過每一天)   2012-01-30 22:04:00
這板主桶人被噓就鎖文不是第一次囉~寧願被桶 才不要跟他去私底下討論板務一點也不公開不民主
作者: york463   2012-01-31 14:08:00
所以他不敢回了
作者: s86100   2012-01-31 22:27:00
等判決出來 組長認為我的判決有問題 我再回覆 謝謝我針對你的問題已經回覆過了 多說其實沒什麼意義
作者: kshsJoe (JoeLee)   2012-02-01 20:28:00
提醒一下要申訴前先詳閱精華區之申訴規範並附上能力可及所能蒐集到的所有證據 (ex信件水球文章)若未照規定走 小組長有權直接忽略不予以處理就會演變成像現在相關人士都在推噓文 可是小組長不出面在申訴前沒先與版主信件討論 (即未附上來回信件)也會被視為越級申訴不予處理非相干人士也禁止參與討論除非小組長同意其言論有必要性事實上我推這一串也是不被允許的 不過反正這篇尚未被受理此外 小組長尚未出面受理 s版主不用急著跳出來倒是我比較意外的是k版主之前說留三個月到現在還沒下台喔
作者: dreamwave (悶~~)   2012-02-02 19:13:00
樓上正解
作者: kshsJoe (JoeLee)   2012-02-02 21:26:00
因為之前當羽球版主被申訴過所以對這些程序還頗瞭解~
作者: york463   2012-02-03 00:00:00
okok!謝謝樓上!我會先寄信給版主!感恩!
作者: s86100   2012-02-03 00:35:00
感謝KS大解釋 所以我第一句推文就有詢問他是否有寄信我修改版規後都會及公告喔~沒有人寄過信給我喔~~~~~~~~~~~可參閱版上公告文章~~~~~~~~~~~~~~~~~~~對自己的權利可能遭受到損失的同時應該極力去爭取當然~是在使用正確管道的情況下~從來都不關心版上大小事的人~在事後再來用些偏激的手法抗議我認為這是很不智的事情 只會讓自己一肚子氣= =第一句少了一個即時的時你應該要把公告文剪下來呀 我先警告過你才水桶的不好意思我個人有個疑問是因為我是版主嗎?所以我寫的東西你都拒絕閱讀 或是看不懂從頭到尾我就是在講同樣的東西 "你沒有照程序走"那為甚麼同樣的東西由KS版友論述你就能理解呢我花了這麼多時間自我警告你到水桶你到在組務版討論這麼久你仍舊沒辦法理解你被水桶的原因但當組長認同ks的解釋的同時 你知道你碰壁了所以只好乖乖遵循組務版的"申訴程序"那在此徵詢您的意見 下次我是不是直接劣退會比較簡單易懂?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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