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關於婚姻的本質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3-12-01 16:31:46
關於近親婚姻我其實有一個困惑:到底近親戀愛在意義上能不能被化約到同性戀、異性戀
、雙性戀?
或者換個角度看好了,同性戀、異性戀以及雙性戀這三個族群在範疇上是互斥的,你並
不能夠說一個人同時是同性戀和異性戀(你只能夠說,他是雙性戀),你也不能夠說一個人
同時是雙性戀和同性戀(這個例子爛了一點,但應該可以看出這之中的怪異之處),以此類
推。
但近親戀愛卻不同於以上三個族群,似乎在意義上,有可能一個人可以同時是近親戀愛又
是同性戀、異性戀或者雙性戀,但與此同時,如果反省之前的說法,就會發現一個人又不
可能同時是近親戀愛+異性戀和同性戀。
我並沒有反對近親通婚或談戀愛,但是否基於上述想法,一些人會主張近親戀愛根本只是
假象而已?換句話說,如果以上想法為真,一個人會與自己的近親談戀愛並不是因為他是
近親,那只是一種巧合而已。
一個人是男同性戀(不是雙性戀或者異性戀),但卻也想和自己的母親或者女性三等親談戀
愛的情況真的有可能發生嗎?好像哪裡怪怪的。
但似乎,有些研究報告顯示近親確實對人會具有某種性吸引力。那麼問題會不會是出在
我們區分這些族群的方式?是依據對象來區分?還是僅僅依據性別來區分?
作者: Dandimdunk (Dan)   2013-02-01 18:25:00
感謝分析 但似乎沒有結論?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3-02-01 20:23:00
爸爸和兒子成為戀人???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1 20:40:00
親子丼(?
作者: Dandimdunk (Dan)   2013-02-01 21:07:00
同意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3-02-01 21:18:00
愛情的東西是個人私領域的情感問題在於該族群是否有其婚姻關係的需要?或是需不需要開放婚姻關係給他們?這問題又回到我那篇了,亂倫根本不需要婚姻關係也有類似婚姻的功能若要談到亂倫族群是否需要婚姻,那不如就更激進的問婚姻的互相結合做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否恰不恰當?政府有無存在的必要性?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3-02-01 21:24:00
我的問題其實更接近於,即使就像有些人所說的,婚姻是建立在自由戀愛之上,但這是否意味著承認這點的同性婚姻支持者如果不支持亂倫族群婚姻就會不一致
作者: davidkid (today is another day)   2013-02-01 21:26:00
思考到最後我覺得我蠻同意毀家廢婚派的XD (激進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3-02-01 21:27:00
,用更激進的方式來表達好了:如果近親戀愛不存在,或者本質和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根本不同,那麼根本沒有這種不一致的問題你要嘛不承認亂倫婚姻,要嘛就是承認亂倫婚姻應該用不同於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的方式去談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3-02-01 21:40:00
我的看法和你的切入點完全不同婚姻之間的男女結合是社會運作的基礎之後衍伸出家族的關係這點來看,結婚的雙方不必然需要有感情基礎問題點應該圍繞在婚姻之間結合是社會運作的基礎上來談
作者: mardrea (和忠)   2013-02-02 13:09:00
為什麼必須先"他是某類人"然後才具有某種行為 而不是先愛上了 才依愛上的對象被別人定義族群呢我的意思是 你在回推文中所寫的3點 為什麼是"因為他是同性戀 所以他愛上是男人的爸爸" 而不是"因為他愛上了爸爸所以他是同性戀" 更簡化來說 "因為他是同性戀 所以他愛男人" 這就是一般人的邏輯 先天的是類別 但為什麼不是" 因為他愛上男人 所以他是同性戀" 先天的是愛情呢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3-02-02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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