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es (Mu)》之銘言:
: 還是因為他們推動的法案是要限制另一群人的自由,
: 所以他們不受言論自由保護?
「推動法案」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疇。
: 推 ppu12372: 你的問題有兩種考慮的方向,一種是法律,法律上怎麼定義 10/21 19:36
: → ppu12372: 言論自由,如果要朝這方面討論的話得先去翻六法全書 10/21 19:37
: → ppu12372: 另一個方向是道德方面,從這個方向討論的話先要做一個假 10/21 19:38
: → ppu12372: 設: 言論自由是應該被保護的 10/21 19:38
: → ppu12372: 然後再選擇要用效益論還是義務論來討論應該如何定義言論 10/21 19:39
: → ppu12372: 自由 10/21 19:39
: 我主要是看很多人譴責那些宗教人士
: 如果再言論自由該保護的前提下,是不是可以從道德下譴責他們
撇開「推動法案≠言論自由」的問題,單純討論可不可以「譴責」這些宗教人士,以及「
譴責」那些「譴責宗教人士的人」的話,我們要先弄清楚「譴責」的定義。
如果是嘴巴說「唉唷你們好壞壞」沒問題,你也可以這麼說他們。
可是如果是想要更進一步,形成某種不利於他們的制度,那又超出了言論自由的內涵。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