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還是如第一次英荷戰爭一樣,並沒有所謂的國家海軍,臨海五個省有各自的海軍部(
阿姆斯特丹、菲士蘭、北方省、鹿特丹和西蘭)分別掌管旗下所屬的艦隊,他們擁有自己
的造船廠,平時各自造艦各自收稅,戰爭時期則組成聯軍由國會命人擔任總司令指揮。因
為各艦隊分屬地方,打仗時常發生分艦隊不聽總司令號令,分艦隊私自行動甚至自行撤退
的情形。往往艦長只聽自己所屬海軍部的命令而不太理會艦隊總司令,如果總司令還是敵
對派系更是如此。海軍部在戰況危急時第一個念頭想的也是保存自己的艦隊實力,而不是
為共和國犧牲,所以總司令必須是德高望眾之輩才能鎮住各派人馬。第一次英荷海戰的波
特蘭海戰結束後,特龍普在戰鬥報告中寫道:「在戰鬥中,不止一名艦長缺乏應有的戰鬥
意志,英國人可以堅定地面對敵人,同時給自己的戰友應有的支援,而我們做不到這點。
」
不能怪荷蘭艦長們,當時荷蘭人的觀念就是如此,所謂的荷蘭其實就是個鬆散的七省聯邦
,沒有統一的國家領導人也沒有常規的中央部會首長,中央政府官僚人數很小僅僅就一些
稅收機構與行政組織;國家大事就是七省的議員代表在三級議會上開會決定,如有需要就
會臨時指派議員擔任某項官職或成立一個委員會負責;譬如1666年三級議會就指定某些議
員擔任海上代表負責監督艦隊行動;各省也因為立場或利益而在議會上吵鬧不休,譬如佛
裡斯蘭省就認為1652年對英國開戰根本沒必要,荷蘭省為了自己的利益把大家都拖下水;
三級議會其實星際大戰的共和議會的原型。
而且各海軍部還有卸磨殺驢的壞習慣,常常賣掉軍艦來節省開支;以1650年為例,五個海
軍部旗下的專職戰艦已經縮減到了62艘船,差不多只是17世紀30~40年代初規模的一半。
為何荷蘭海軍高層有此”惡習”?因為大家認為海軍的核心任務就是為貿易船運或漁船提
供護航,不需要維持一隻龐大的常規專業艦隊,平時只需要維持最小的艦隊以省錢,戰爭
時期再擴大就好;海軍部對此問題的對應方法就是武力不足時就雇用臨時的武裝商船來充
數,譬如80年戰爭期間的1627年到1633年,每年有45艘商船受雇於艦隊,1639年,加入艦
隊的船隻甚至達到了100多艘;到了1649年戰事結束之後,海軍部所雇傭的船隻數量又縮
減到12艘[注]。
注:荷蘭還成立許多隸屬不同部門的指揮部,類似XX漁業局之類的組織負責局部海域的護
航或掃蕩海賊,不過這不在此文的討論範圍。
海軍的平時護航,這也是荷蘭貿易船運強大的秘密;有海軍幫忙護航,就不用每艘荷蘭商
船都要裝設大炮用以自衛,不用發射大炮,甲板就不用造的太堅固,船隻的建造成本就可
以下降,而且沒了炮手也讓船隻的操作人員減少;以一個300噸左右的荷蘭商船來說,人
手只需要9位,這人數只是英國相同船隻的1/2;不需要裝備大炮與火藥,就有更多的空間
裝載貨物與糧食飲水,商船可以航行更久不用靠岸補給,成本自然就更低,讓荷蘭貿易船
運業可以用更低廉的價格搶生意且利潤比它國同行高。但這樣的做法在第一次英荷海戰面
對更專業的英國海軍時下場就是勝少敗多。
基於英荷貿易磨擦越來越烈,還有自家海軍的缺點,荷蘭高層也清楚自己該有所改變;自
1650年代起,戰艦不再委託民間船廠,直接由各海軍部旗下的船塢製造;60年代的三級議
會大議長是共和派的約翰.德.威特(Johan de Witt)(後面皆簡稱為德.威特),在他
的支持下海軍總司令奧布丹領主-雅各.範.瓦森納爾上將(Jacob van Wassenaer)(後
面皆簡稱為奧布丹上將)于1664年開始了一個為期三年的建造計畫以增強己方艦隊的實力
。依據該計畫,他們將會新建了60艘裝備超過80門火炮的新戰艦,這只艦隊被荷蘭人稱為
「新海軍」。還規定戰爭結束後不可以拍賣軍備,艦隊將以常備軍的形式存在,這也解釋
了為何絕大多數存世的荷蘭戰艦名錄都來自1652年後的時代,因為之前造的船全都被賣掉
了。新增的軍費將由提高稅收來支付,而且新海軍幾乎由專業軍艦構成,民間商船只做為
輔助的存在。
參考資料:
M.A.J. Palmer,1997,The ‘Military Revolution’ Afloat: The Era of the
Anglo-Dutch Wars and the Transition to Modern Warfare at Sea
James Bender,2014,Dutch Warships in the Age of Sail, 1600-1714: Design,
Construction, Careers, and Fates
歐陽睿,2006, 崛起與威脅:英國崛起下的荷蘭共和國
王君,2008,论英国17世纪的税收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