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長槍方陣的出現是為了對抗騎兵,但在1683維也納攻防戰:哈布斯堡王朝
與土耳其人的對決一書中,作者提到長槍方陣對抗土耳其人的輕騎兵與步兵衝鋒是無用
的,每次神羅人的方陣還沒排完,土耳其的步兵與輕騎兵就衝過來的,神羅軍亂成一團
造成潰敗。
後來歐根親王擴大火槍手與長槍兵的比例,從以往的1:1,2:1拉大到6:1,7:1,靠高密
度的火力與野豬矛馬拒(擺馬拒快過展開長槍方陣)取得對土耳其人一次又一次的勝利,
長槍方陣好像沒達到當初設計者的初衷??
再者,歐洲人發明了多種輪射與齊射戰術,但操作的前題是對方願意跟你玩火力對噜,
如果對方開沒兩槍就全軍突擊,是否火槍就變成臨陣不可三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