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想登記結婚卻被家人冷嘲熱諷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31 06:56:42
※ 引述《kikidkny98 (kikisun)》之銘言:
: 我和男友在一起兩年。昨天去算命,算命老師說我和男友今年結婚最好,
: 加上我們年初的時候就有討論今年去登記,因此昨天回家,
: 我就和家人男友說今年要去登記結婚。
: 男友很開心,但我媽我姐非常反對。
: 理由是他們覺得在一起兩年太快了。
: 至少要等我畢業、有工作以後再考慮。
: 我今年29,男友32。男友已在工作。
: 讓我想登記的理由是,想要對方成為彼此的法定配偶。
: 想要為這段感情許下一份承諾,紀念這段純粹關係。
: 僅因為相愛而結婚,並非其餘外在因素。
: 所以我不要求婚,也不用宴客,不需要昭告天下。
: 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不是因為你娶我或我嫁你,僅是擬制對方法律上的身份關係。
: 想要翻轉婚姻是人生大事的這種概念,所以我主張開心就結,不開心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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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媽我姐一直認為我腦袋壞掉,甚至不惜搬出斷絕關係來阻止我去登記,
: 因為他們認為一旦結婚就是對方的人了,我媽甚至崩潰到哭了。
: 任憑我一直跟他們說,登記以後我還是我,
: 除夕夜我還是在家裏吃飯,不會變成他的人,我永遠是我個體,不是誰的誰。
: 我想要扭轉「婚姻必須奉父母之命」、「結婚是兩家人的事」
: 這種充滿傳統迂腐的文化包袱,卻發現真正對抗還是好難。
: 難道除了斷絕親情以外,沒有別的作法嗎?
台灣現在要結婚真的超簡單,
只要有一百元就能完成登記.
所以結婚真的是只要你開心就能結.
但是離婚可不是你不開心就能離的,
要能順利離婚得要夫妻雙方都同意才行,
若是一方想離一方不想離,
那就得打官司,
也就是要上法院由法官裁決你們到底能不能離婚.
要是法官認定離婚理由不成立,
那你們根本離不了婚.
所以不管你怎樣主張"結婚不等於後半輩子綁死",
你都不能否認婚姻極有可能是個很難跳脫的枷鎖
作者: staybehind (stay)   2014-03-31 09:50:00
推~
作者: devil608 (雨祭)   2014-03-31 10:17:00
推!跟我想的差不多!!
作者: particular (that's it?)   2014-03-31 10:22:00
作者: asdfg (toma)   2014-03-31 11:08:00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   2014-03-31 13:28:00
推,太多人以為結婚跟談戀愛一樣改狀態就行
作者: FireFlower (火花)   2014-03-31 20:16:00
推 我爸媽的離婚官司就打了十年…原原po可以試看看^^
作者: boubou0906 (可樂瓶是紅的)   2014-03-31 23:58:00
婀....事實上現在結婚至少要花到160<不是重點其實兩個人講得通 兩願離婚當然是最普遍的
作者: roundfacepig (roundfacepig)   2014-04-01 00:28:00
我比較想知道F大的爸媽,為啥可以打十年呀?= =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4-02 19:06:00
離婚離不了可以不履行同居義務,時間夠久應該就離得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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