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捷運凶案 陳為廷廢死主張不變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05-25 16:40:0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WQRsly ]
作者: sinars (測試)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捷運凶案 陳為廷廢死主張不變
時間: Sun May 25 16:16:50 2014
幹 老子真的被這些廢死團體的論點給氣到了!!
廢不廢死明明就有更深刻的討論和理論基礎,
但目前我看到的廢死團體總是拿著一堆似是而非的論點,企圖說服我們應該廢除死刑
我X你大爺的,你自己來看看這些論點有多麼荒謬:
一、死刑並不能嚇阻犯罪:
這種人純粹就是沒唸書的,把許多在這領域做研究的人當白痴了?
我就直接拿研究打你們這些人的臉:
Cloninger (1977) 'Deterrence and the Death Penalty: A Cross-Sectional
Analysis'
Dezhbakhsh and Rubin (2003) 'Does Capital Punishment Have a Deterrent Effect?
New Evidence from Postmoratorium Panel Data'
Ehrlich (1975)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A Question of
Life and Death'
Ehrlich (1977) 'Capital Punishment and Deterrence: Some Further Thoughts and
Additional Evidence'
Ehrlich and Gibbons (1977) 'On the Measurement of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and the Theory of Deterrence'
Shepherd (2003)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Evidence from a
"Judical Experiment"'
Yunker (1976) 'Is the Death Penalty a Deterrent to Homicide?Some Time Series
Evidence'
要不要我直接擷取結論給你看?
 'Our results indicate that capital punishment has a deterrent effect, and
the moratorium and executions deter murders in distinct ways.'(Shepherd, 2003)
'Our results suggest that the legal change allowing executions beginning in
1977 has been associated with significant reductions in homicide.'
(Dezhbakhsh and Rubin, 2003)
這些說死刑有嚇阻力的學者是怎樣?精神錯亂嗎?
你要放死刑沒有嚇阻力的厥詞當然可以,你的證據在哪裡?你說啊?!
居然還有人傻到說,有今日鄭捷的例子,不就是死刑沒有嚇阻力的最好證據?
媽蛋,真是傻到有剩。那些因為死刑而沒有犯罪的人,你要怎麼辨認出來?
下次遇到這種人,跟他講這句話讓他回去好好反省自己的論點:
「我就是因為有死刑才沒有把你掐死的。」
我也許可以找到第二個因為死刑而不敢犯法的人,
但你要怎麼找到第二個鄭捷?我就問你你要怎麼找到?
二、死刑只是一種以眼還眼、以暴制暴的報仇方式。
誰跟你以眼還眼、以暴制暴了?你腦補的嗎?
我每次看到有罪犯被判處死刑的時候,我心裡也都是很莊嚴肅穆的好嗎?
那些罪犯要做到多麼傷天害理的情事,才會讓法官判處死刑?
他是做了什麼天理不容的事,才會讓他喪失最寶貴的生命?
看著他們走向死刑,老子我從來就沒有復仇的感覺,
我從來只覺得,他們為他們的所做所為付出了他的責任,給了社會一個交代。
你說台灣的社會動不動就判人死刑有失人道,你不去討論如何提高判處死刑的門檻,
反而說要廢除死刑。這種人我怎麼跟他交流?
三、凡有死刑、必有誤判、必會枉殺無辜。
第一種人要是只是沒讀書,這種人就是邏輯有問題。
媽的,誤判跟枉殺無辜干死刑屁事?
這些人最喜歡拿江國慶、盧正案來為這個論點背書,說這些案子都是因為被遭到刑求逼供
才被判處死刑,我們應該要廢除死刑以避免此類情事。
我操!我說大哥,你都已經知道那是因為遭到刑求逼供才造成的冤案,
你不去檢討為什麼會有刑求逼供的現象和有所瑕疵的司法制度,反而來檢討死刑存廢!?
這什麼邏輯?
是不是廢除了死刑,我們就可以高枕無憂的不去討論造成這些刑求逼供的原因,
反正人犯也不會死?
我完全認同我們對於死刑的把關應該更加嚴謹,唯有那些罪證確鑿、危害社會安寧甚鉅
的罪犯,才應判處死刑,以降低冤案的可能性。
但有冤案的可能性不因此代表我們應廢除死刑。
為了避免誤殺而廢除死刑,根本是治標不治本,您別逗我了。
四、死刑並不能解決問題。
大哥,你有事嗎?所有刑罰從來就不是解決問題好嗎?
酒駕罰則解決了酒駕問題嗎?有強暴強姦的罰則解決了性犯罪問題嗎?
那你怎麼能期待死刑能解決問題?
拜託,死刑並不是用來解決問題的好嗎?
除了我第一點講的,死刑除了有(潛在的)嚇阻力,它還有維繫社會正義的功能。
倘若台灣人民覺得透過死刑,他能因此而感到正義感,能覺得正義被伸張,
那麼死刑就有存在的價值。
死刑從來就不只是只有預防的功能,它還有穩定人們所需的正義感,維繫社會的功能。
唯有當台灣人民不覺得判處死刑能夠伸張正義,覺得判處犯人死刑並不能代表正義,
此時才能討論死刑是否有此功能,而決定是否存廢。
五、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
這是我覺得廢死團體唯一能說服人的論點了。
但是當有人站在這個道德制高點,企圖說服你廢死的時候,你就問他:
「那你反對墮胎嗎?」
生命不是神聖的嗎?是誰又准許人們去墮胎的?這不是剝奪生命嗎?
「優生學呢?你也反對優生學嗎?」
只因為胎兒有遺傳疾病或是其他先天的缺陷,不允許他降生在這個世界上,
這不也剝奪了另外一個人的生命嗎?父母憑什麼做這種抉擇?
如果他們贊同墮胎和優生學。
他們就完全沒有資格站在「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的道德立論上。
還有其他的像是:戰爭呢?
既然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其他人的生命,是誰又有權利派人去打仗?
最後,有死刑不代表我們就一定得判死刑。
我希望我們永遠不會動用到死刑,但這不見得我們就因此要廢除死刑。
死刑作為最終的手段,反而是確立了生命的神聖性,和犯人所犯下情事之罪惡深大。
這跟有沒有終身監禁和其他替代方案無關,
死刑旨在凸顯出犯人所犯下的罪行是完全無法彌補的,是傷害社會、傷害世界甚鉅的。
當阿道夫‧艾希曼因為在二戰時屠殺數以萬計的猶太人,
他所犯下的戰爭罪、反人類罪,以色列當局不也判處他絞刑?
有趣的是,在這場大審當年,國際特赦組織便已經成立了,它怎麼不在這場審判中
衝出來說:生命是神聖的,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另外一個人的權力?
而倘若在遙遠的將來(我希望永遠不會有),有另外一場紐倫堡大審,
當那些犯下戰爭罪、反和平密謀罪、反人道罪、猶太人大屠殺的負責人被判處死刑時,
你們這些廢死團體的人,還會不會在法官、陪審團、旁聽者、還有世界的注目下,
施捨你們的慈悲,毫不退縮的說:「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瀨那,參上!)   2014-05-25 16:17:00
我挺陳為廷 但是我真的反對廢死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瀨那,參上!)   2014-05-25 16:18:00
該死的還是死一死好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05-25 16:18:00
推 就是搞不懂台灣的廢死為什麼不拿更站得住腳的立論出來
作者: koreapig5566 (大聲陳平偉)   2014-05-25 16:18:00
帆神才是真理
作者: fhuocrkt (等待)   2014-05-25 16:19:00
給推!
作者: yschen (什麼時候才能完成夢想呢)   2014-05-25 16:19:00
好文,只好給推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05-25 16:19:00
想 廢死的看到支持死刑的就認為是不可理喻的 真的無言
作者: drigo   2014-05-25 16:19:00
廢死的思維就跟陷入直銷的人一樣, 不用跟他們認真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5 16:19:00
優文。解決啥狗屁問題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4-05-25 16:20:00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4-05-25 16:20:00
NICE
作者: kgh (恩~~~)   2014-05-25 16:20:00
人本來就各方面的思想都不同 誰說支持一件事就無條件支持全部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5 16:22:00
他們已經有大絕招了,你們不廢死的很傲慢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05-25 16:22:00
廢死的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就是眼不見為淨這兩種類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22:00
我喜歡你的最後,鏗鏘有力
作者: DuoMax (東東一出誰與丹丹)   2014-05-25 16:23:00
改善司法制度根本是作夢 前面有很多討論 你真的有念書嗎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5 16:23:00
開地圖砲。像發文者這種傲慢在哪
作者: alvar (( ′-`)y-~)   2014-05-25 16:23:00
我覺得先推翻KMT政府這些討論才有價值
作者: kgh (恩~~~)   2014-05-25 16:24:00
改善司法制度真的很難 理論上冤案不可能完全不再有的不過這幾年來要被判死刑的困難度極高...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25:00
至少只判鄭捷的這種死刑,就沒有冤案問題,根本沒有多難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6:25:00
反冤死不等於反廢死~~「因噎廢食」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as80110680   2014-05-25 16:25:00
推個,但跟廢死的講這麼多,他們還聽不進去
作者: Frankaze (To be excellent!)   2014-05-25 16:26:00
推`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26:00
好文給推 可惜廢死的會來噓你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27:00
有死刑就有冤案 你們只是拿冤死的人去陪葬鄭捷 噁心!!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5 16:27:00
廢死目前也是做夢,夢不做漂亮一點嗎?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28:00
有死刑就有冤案?你怎麼不說有人就有冤案所以人都該死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05-25 16:28:00
改善司法制度是做夢所以司法制度不用改善,兜幾?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29:00
有車子就有車禍 也不見某人去反對車子上路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29:00
a大在自己的文章被電爆 跑來這邊推文 有事嗎XDD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30:00
有死刑就有冤案,廢死最不能溝通的就是已經把這當成絕對命題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0:00
這本來就是絕對命題!!!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30:00
還電爆咧 自己類比邏輯有問題然後某些問題避而不談都不講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0:00
好文~給推!! 沒事被抓去關也是冤案阿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1:00
你是說你相信死刑犯說的話這種邏輯嗎XDDDDDDDD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31:00
反正不管講什麼都能跳針有冤案,再怪人不能溝通
作者: wcptt (龍魂)   2014-05-25 16:31:00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31:00
廢死的都認為冤死比較嚴重 然後冤獄被關幾十年的有平反就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32:00
無視那些失去的時光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2:00
廢死OK阿,那可以改鞭刑嗎?遏止犯罪效果應該更佳吧
作者: QNI (懶懶在歡笑聲度過 XDDD)   2014-05-25 16:33:00
上次苗博雅那篇文章感覺上沒有這麼偏激耶~~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33:00
推文已經示範了完全不能溝通的廢死者的水準,只能XD掩飾理虧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6:33:00
他們會說反正還活著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6:34:00
但轉頭又說終身監禁更痛苦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4:00
死刑犯剝奪別人生存權的時候 就該想到自己也可能如此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4:00
不然你說說死刑有可能沒冤案嗎 這麼多恐龍法官在審 笑死人
作者: steed (......)   2014-05-25 16:34:00
我支持用無期徒刑+無限鞭刑來代替死刑
作者: QNI (懶懶在歡笑聲度過 XDDD)   2014-05-25 16:35:00
我支持死刑改生不如死的刑罰 XDDD
作者: QloveQhateQ   2014-05-25 16:35:00
支持用無期徒刑+無限鞭刑來代替死刑~+1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35:00
反正有活著就好 有死人比較嚴重 對了!萬一坐冤獄坐到一半
作者: ken3616001 (Ken)   2014-05-25 16:35:00
推,廢死永遠不會回應這些
作者: steed (......)   2014-05-25 16:35:00
每個月十鞭~反正這樣也不會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XDDDDDDDDDDD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4-05-25 16:35:00
說的很對。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35:00
板上恐龍法官是指輕判,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4-05-25 16:36:00
他們會說是極少數的少數,先救多數死刑犯先今天我就玩過一次了,回的內容千篇一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6:36:00
當然有可能,只挑罪證確鑿的判,歷史錯誤不是自然法則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6:36:00
廢死的都只會說冤死 然後冤獄坐到死的都避而不談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4-05-25 16:37:00
恐龍法官是指表示不公平審判的法官 這也不懂?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5-25 16:37:00
不認同第三點. 死刑跟誤判的關連在於, 死刑有不可恢復性
作者: rainys   2014-05-25 16:38:00
放心這些人只是在消費鄭傑 以證明自已的虛偽的純潔
作者: wju1230   2014-05-25 16:39:00
第3點廢死也表示要改善司法 所以要說服的關鍵不是應改善
作者: fanny2   2014-05-25 16:44:00
我真的反對廢死
作者: fanny2   2014-05-25 16:46:00
浪費人民稅金去養這群犯人 不然來個無期鞭刑+人體實驗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5-25 16:51:00
廢死團體哪管那麼多 他們只要能滿足他們的小確幸就好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4-05-25 17:15:00
死刑是為了保護活著的人 不是為了讓想出氣的人出氣
作者: stacyshu (舒)   2014-05-25 17:17:00
其實我以前也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我無法接受國家機器殺死一個人 可是慢慢的經過一些事情 我發現死刑還是有其必要的因為有些事情只能用重典才有其效果
作者: boubou0906 (可樂瓶是紅的)   2014-05-25 17:32:00
不處死 每天吃噴 鞭數十 關狗籠 比死還可怕
作者: boubou0906 (可樂瓶是紅的)   2014-05-25 17:33:00
我們的死刑太人道了 怎可以讓鄭捷這麼舒服 他就是不敢自殺阿~很想死 不如讓他活得難過
作者: DSforever (one)   2014-05-25 17:49:00
像鄭捷這種明確殺人不會有冤獄情況的應該要判死刑
作者: DSforever (one)   2014-05-25 17:50:00
因為他明顯不可能被教化,萬一有機會假釋,那真的很可怕
作者: DSforever (one)   2014-05-25 17:52:00
但如果只是靠某些証據就被判定為兇手的,的確不該判死刑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5 18:06:00
好文 該M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5-25 18:15:00
反廢死!支持廢死的,根本就不曾站在死者已經無法為自己發聲的立場去看待,他的生命被剝奪了的事實!根本沒有同理心
作者: CHANGREGI   2014-05-25 18:17:00
有道理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05-25 18:23:00
你只看到一方的學者資料so what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05-25 18:34:00
↑噓第一段 要攻就把廢死的國際學者言論一起引用比較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05-25 18:37:00
我以前也相信司法改革,但看到杜氏兄弟案例後,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05-25 18:38:00
只相信司法越來越不公正,尤其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後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05-25 18:40:00
人證物證不齊全的情況下,都可判死刑,而台灣司法只變成執法工具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5-25 18:44:00
朋友說民進黨黨綱支持廢死我還以為開玩笑…結果是真的。(三)26,既然如此他會表態支持廢死不意外。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5 19:03:00
DPP黨綱支持廢死沒錯 他們的候選人立場也是偏向廢死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5 19:04:00
不過基於選舉考量 他們應該這幾年不會以廢死作為主要政策吧
作者: HighSunday (煞氣熊寶)   2014-05-25 19:33:00
寧可錯放百人,也不可錯殺一人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5-25 20:28:00
可惜廢死論者只會用那幾招跳針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5-25 20:50:00
aeee49,廢死的國際學者言論就麻煩你貼出來了,因為我想要人肉這些所謂國際學者的背景資料再來看他們的言論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5-25 20:51:00
不要說這幾年,這幾十年都不可能廢死的
作者: staybehind (stay)   2014-05-25 21:02:00
什麼…我覺得第五點是最不能說服我的…
作者: bbbobobbobo (口畢口皮)   2014-05-25 23:14:00
原po好歹有貼出相關研究的文章 請噓的人也貼一下吧
作者: bean330   2014-05-26 03:34:00
可以冷靜表達嗎..... 太激動的言詞只會挑起情緒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4-05-26 23:13:00
又不是只有逼供會有誤判 人又不是神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05-27 07:45:00
對於某些跳針噓文 我只能回 喔 引經據典回一篇對你們很難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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