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外國有一個冤案,沒有死刑但也沒有被平反
廢死很喜歡講「冤獄有機會被平反」來當成廢死的理由
然後「如何讓冤獄真正能被平反」的方法卻完全不拿出來公開討論
著眼點永遠是廢死,而不是如何讓冤獄真正被平反,甚至連冤獄都不要發生
這樣廢死不廢死都沒差了
那個案例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看過還是蠻震撼
一個男子被抓被認為他殺了自己的老婆
原因是男子沒有不在場證明,以及擁有他的指紋兇器和老婆的血跡這些證據而已
也因為沒有屍體,動機也不明確,所以男子沒有被判死刑連無期都沒有
中間完全沒有平反成功,就關到期滿放出
但放出後,男子意外找到老婆,而且是活著的老婆
原來他的老婆外遇,想私奔就陷害丈夫
男子於是掏槍殺了老婆,
這個事件引發很多討論,因為殺了原本認為已經被他殺掉的人算不算犯罪
就算是犯罪,但男子已經「預先」服滿刑期,要再抓他入獄嗎?
不要只會拿冤獄來說,冤獄有機會平反的話,死刑照樣能平反,
甚至可以讓你還活著時就平反
若就是不讓你平反,無期關到死照樣讓你無法平反,
甚至當你老死後才發現你是冤獄時,那請問這叫哪門子可逆?這叫哪門子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