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八仙事件國賠?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6-29 18:50:51
國賠是很看重證據
而證據通常都存在細節裡
我舉個例子
拎北在當火鍋人之前 曾幹過幾年的工程業務
某年在新北市尚未升格前
新莊市公所招標設計規劃某條自行車步道的LED燈照明
我和工程師去看這標案
赫然發現
為什麼要求的漏電斷路器規格與台電規定的不同
果真
隔年就電死人
當時我實在很想找到受害者家屬
告訴他們事情真相
OK
回到八仙這件事情
要有跟公家單位交手過的人才知道
有些時候 有些單位不一定收錢才辦爛事
很多都是不完全了解他工作內容為什麼這樣要求的公務員所幹出的蠢事
(像我舉出的例子 我還遇過很多公所人員根本不知道自己所管的路燈狀況)
這時候就要有人跳出來指點
像這件事情癥結點就是
A 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規定
遊樂園不可以分割出租 委託經營或轉讓
所以八仙一直強調他只是出租場地就根本不合管理規則要求
B 八仙的相關檢查是否確實
事情已經發生 就不用講了
這樣還算確實 不是公務員有鬼或蠢 就是八仙有鬼
叫他們自己先打一架決定再說
可惜
鄉民不少是鄉愿 一直以房東說來讚賞八仙
真是靠北到極點
而且很巧的是八仙的總經理的對外發言也是如此!!
巧吧 鄉民與八仙總經理竟然口徑一至
新北市政府更不可能跳出來說
對不起 我們沒有收到或者沒有注意到八仙送來的核備內容
想依賴記者 科科 很多記者也不知道這些行政上的細節啊
結語
因循怠惰 台灣之爛源也
作者: dragoneminem (dragoneminem)   2015-06-29 19:02:00
有掛有推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29 19:18:00
不可分割租出去卻出租跟粉塵爆炸案是不同的 最起碼的因果關係不成立的 但最後分攤責任會拉高EX未告知救護人員有其他出入口 這些都會攤入最後比例
作者: thirderyih (A-Yih)   2015-06-29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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