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少數服從多數

作者: leafree (leafree)   2015-07-22 10:21:20
最近買房住戶陸續交屋中,有熱心的住戶成立大樓fb社團,有過半數住戶加入但
不是全部,版主在裡頭帶領大家決定窗戶樣式,而且已有住戶先安裝,管委會還沒成立,
雖說廠商可自己找但是樣式已經被決定,所以有少部分未加入社團的人反彈。
社團版主很生氣說是哪戶去跟建商抱怨,同意安裝的已過半數,集合式住宅就是少
數服從多數,且當初他自辦的窗戶說明會也有三十人左右參加,所以沒有不公平的問題。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種說法合理嗎?我個人是覺得少數服從多數,但多數也要尊重
少數,這不是常識嗎?何況有些住戶不在社團裏面,他們連參與討論發表意見的機會都沒
有,唉大家可以給我點意見嗎?因為只要惹這位版主不高興,他就會把你放在社團公審或
是把你踢出去,希望有好的溝通方法,求解~
作者: eric820813 (養樂多冰)   2015-07-22 10:22:00
標題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7-22 10:24:00
依法辦理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25:00
如果依據只是少數服從多數,那就不用理他了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7-22 10:26:00
用fb投票是哪招,管委會都不用召開會議?
作者: a10027395 (Alice)   2015-07-22 10:26:00
我看了好多次還是有點看不懂....所以就是那個人只在FB討論 沒跟未加FB的人討論這樣?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27:00
不過這種人很容易呼朋引伴,以後管委會成立,就是會出來選萬年主委的人
作者: a10027395 (Alice)   2015-07-22 10:27:00
然後沒加FB的有意見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27:00
連管委會都沒有的狀況,應該只能當做參考的建議不過之後選管委,做出決議那就要跟了XD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07-22 10:30:00
政治就是這樣啊,你不表達聲音作決定,別人就會替你作決定
作者: mytoychiu (\(≧﹏≦)/)   2015-07-22 10:30:00
1.管委會通過的決議才有拘束力 2.管委會必須實際開會結論:跟少數服從多數完全沒關係 因為決定的程序根本不合法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31:00
成立管委會的時候,一定要出席討論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7-22 10:32:00
最好要小心他熱心介紹的廠商
作者: Tokaku (慵懶貓的下午)   2015-07-22 10:32:00
Serica大說得很有道理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7-22 10:33:00
前幾年我家開會是全都不裝...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34:00
是說管委會也是一戶一票,所以FB到底有幾票也是個迷拉XD
作者: piapiachou (piapia)   2015-07-22 10:35:00
fb有啥效力?覺得收佣的機率很大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36:00
等等,和廠商簽約是用誰的名義簽阿....現在沒有管委會,不可能用管委的名義簽這以後要吵應該可以吵很久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07-22 10:44:00
你不懂台灣人的民主啦 你是民,我才是主!!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7-22 10:45:00
我覺得你可以質疑他是否利益輸送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07-22 10:57:00
就經驗而言,這種主委A錢A很大
作者: yaokut ( )   2015-07-22 11:09:00
為何覺得一樣的事情,看過好多次?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1:24:00
FB社團有法律效應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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