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wei0910 ()》之銘言:
: ※ 引述《cawaiilulu (across)》之銘言:
: 其實我還蠻訝異不少版眾覺得是原po的問題,而不是店員的錯。
: 先撇開店員在工作時段因公務之便行自利之實(個人覺得非常不妥),
: 我自己出社會也已八年,如果有要和同事分享第二件幾折或買一送一的商品,
: 絕對是用總花費金額除以商品數,
: 大家都付同樣的錢,沒有人吃虧,即使我本來一開始並不打算買那第二件商品。
: 我以為這是基本的人情道理....
: 有人說原po那五塊也要計較,我覺得這根本不是事件的重點阿。
: 如果今天場面換成一杯一兩百的星巴克呢?幾百塊的衣服呢?
: 在結帳的當下就那幾秒,責怪原po沒反應過來,沒有預期到店員的作法似乎有點苛刻
: 光是店員在上班時間,擅自利用顧客不需要的第二件商品轉為己私,
: 就可以投訴了好嗎?這跟奧客的概念完全不同啊。
: 真的很意外許多人覺得店員沒錯,這種工作倫理概念是怎麼回事
: : 忘記回答 完全不會覺得被佔便宜 小事
: : 說真的 就5塊錢 我建議妳很介意的話
: : 回去跟那個店員說ㄧ聲 然後跟她表示這次第二件六折妳要
: : 或是跟她要點全家優惠
: : 出社會賺錢不容易 不要搞到人家沒工作 不然樑子會越結越大啦
之前我朋友也有發生類似的情況
去便利商店買飲料,但是因為朋友沒有拿發票的習慣,都會在結帳完跟店員說不要發票
通常看到的店員都是把發票捐到類似XX基金會的箱子
但是有次,店員是收進自己的口袋
而且不只一次(消費過數次觀察到的)
在想,如果消費者不要這個發票,店員是可以把它收進口袋的嗎?這樣算是違反職場道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