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會覺得被佔便宜嗎?

作者: fjueco (恰恰香瓜子)   2015-07-22 16:47:00
※ 引述《ilovewei0910 ()》之銘言:
: ※ 引述《cawaiilulu (across)》之銘言:
: 其實我還蠻訝異不少版眾覺得是原po的問題,而不是店員的錯。
: 先撇開店員在工作時段因公務之便行自利之實(個人覺得非常不妥),
: 我自己出社會也已八年,如果有要和同事分享第二件幾折或買一送一的商品,
: 絕對是用總花費金額除以商品數,
: 大家都付同樣的錢,沒有人吃虧,即使我本來一開始並不打算買那第二件商品。
: 我以為這是基本的人情道理....
: 有人說原po那五塊也要計較,我覺得這根本不是事件的重點阿。
: 如果今天場面換成一杯一兩百的星巴克呢?幾百塊的衣服呢?
: 在結帳的當下就那幾秒,責怪原po沒反應過來,沒有預期到店員的作法似乎有點苛刻
: 光是店員在上班時間,擅自利用顧客不需要的第二件商品轉為己私,
: 就可以投訴了好嗎?這跟奧客的概念完全不同啊。
: 真的很意外許多人覺得店員沒錯,這種工作倫理概念是怎麼回事
: : 忘記回答 完全不會覺得被佔便宜 小事
: : 說真的 就5塊錢 我建議妳很介意的話
: : 回去跟那個店員說ㄧ聲 然後跟她表示這次第二件六折妳要
: : 或是跟她要點全家優惠
: : 出社會賺錢不容易 不要搞到人家沒工作 不然樑子會越結越大啦
之前我朋友也有發生類似的情況
去便利商店買飲料,但是因為朋友沒有拿發票的習慣,都會在結帳完跟店員說不要發票
通常看到的店員都是把發票捐到類似XX基金會的箱子
但是有次,店員是收進自己的口袋
而且不只一次(消費過數次觀察到的)
在想,如果消費者不要這個發票,店員是可以把它收進口袋的嗎?這樣算是違反職場道德嗎?
作者: snubi (どうしようもない)   2015-07-22 16:49:00
你應該另闢新標題比較適合,例如探討服務業店員囊私袋議題
作者: april79 (四月)   2015-07-22 16:51:00
探討公務員中飽私囊,應該比較有話題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7-22 17:00:00
既然說不要店員拿走也還好吧,誰都有處置權
作者: NBHD (OrangeK)   2015-07-22 17:02:00
如果你朋友不要這個發票,可以自己順手丟入發票箱..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7:02:00
利用職務之便而得到的發票如果中大獎你就麻煩了...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2 17:11:00
我比較暗黑 連超商放的捐發票箱都會猜是不是店家自行開獎XD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17:13:00
現在一些店家都會把捐贈單位的收受憑證擺出來了可能就是要杜絕爭議吧
作者: ivanaya (hihi~)   2015-07-22 23:31:00
我在某藥妝店打工過,只要是客人不要的發票當場撕掉丟垃圾桶,點數不要蓋作廢章。完全沒有偷拿的空間,收銀台也有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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