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剛高中畢業,我反反課綱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05 14:28:33
※ 引述《tacoyuio (ASHember)》之銘言:
: 引述《iphone8ss (唉鳳八搭撥欸絲)》之銘言
: 原文長,恕刪,抱歉。
: 對於這篇文章我有一些話想說:
: 文章裡提到兩個點 - 1、程序不正義 2、課綱內容
: 第一點我不多做贅述,程序不正義如同文章所說,是為一個事實,多做辯解也是無異。
: 但是事情,就該是就事論事,而非感情用事。
你作弊被老師捉到, 你會和老師說,
啊` 你不要管我答案怎麼來的, 重點是我答案對不對..
你先改考卷嘛~ 先看答案有沒有問題嘛...
你不覺得這很不合邏輯、也很沒有常識嗎?
既然第一點走不過去, 說真的有什麼好討論第二點的?
作者: PRAM (PRAM)   2015-08-05 14:30:00
你哪隻眼睛看到法院說他作弊了? 有律師懸賞10萬你怎不去領?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8-05 14:32:00
完全同意!!! 某人就說作弊錯阿 可是我不檢討作弊唷~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8-05 14:33:00
行政法院早就判決是作弊了
作者: PMPJ (P君)   2015-08-05 14:40:00
也可以說,大考規定應考要出示准考證,結果現在監考老師要求要看,結果你說我的答案都是對的,看不看我的准考證不重要,你不能因為我沒出示准考證就認定我的應考有瑕疵,也不能因為
作者: tacoyuio (ASHember)   2015-08-05 14:41:00
第一點有問題過不了關,不代表原本沒什麼問題的都變成有問題,那不過是把事情無限擴大話而已嗎?
作者: PMPJ (P君)   2015-08-05 14:41:00
我沒出示准考證拒絕收卷或批改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8-05 14:44:00
不過說真的 如果內容不是作弊得來的 那又何必作弊所以討論也是有價值的 討論偷看誰的 作弊的理由為何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5-08-05 14:58:00
一直說作弊的閱讀能力令人憂心 真的有看懂判決嗎?
作者: jurists (kk)   2015-08-05 15:02:00
行政法院說的是要公布資訊簡單來說 像是學生要求公布命題者是誰說作弊的很奇妙
作者: aramilcat ( )   2015-08-05 15:07:00
民團要求檢閱記名投票紀錄,但教育部不給看,這種狀況下人民無法確認投票結果是不是確實如會議紀錄所寫。
作者: PMPJ (P君)   2015-08-05 15:08:00
政府行政要對人民負責,法律規定要公開,學生也是人民不能要
作者: eyenet11 (吉他)   2015-08-05 15:09:00
去查一下民進黨執政時,有給看嗎?
作者: PMPJ (P君)   2015-08-05 15:09:00
求公開嗎?高中老師和歷史學者也要求要公開,有問題嗎?#1LmCJ-ot (Gossiping) 有公開吧,起碼先給立委知道只是晚一點公布給社會,但因為立委有代議士身分,所以先給立委知道,就不算黑箱了。回提到杜正勝和阿扁課綱的那位另外以前有錯,不代表你現在做錯別人不能要求你改正,否則以前能以黨領政,現在人民就不能要求黨國分離了嗎?
作者: aramilcat ( )   2015-08-05 15:16:00
民進黨執政時候你可能要查一下是否有人申請閱覽以及抄錄被拒,其實我也蠻好奇當時有沒有人要求要看簽名的其實現在也可以申請閱覽阿XD,當時的紀錄應該要留下來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8-05 15:22:00
我記得95課綱的公開記錄立法院92公報都有吧
作者: cynicism (房子)   2015-08-05 15:22:00
http://i.imgur.com/88p1d62.jpg這是依據公報整理出95暫綱與103課綱之間差異
作者: aramilcat ( )   2015-08-05 15:25:00
這個我有看到啦XD,我只是好奇當時有沒有人像台灣人權促進會一樣質疑投票結果而要求要看記名投票的XD 因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8-05 15:27:00
我有看判決書阿 請問該公布的東西在哪裡???????????
作者: greatdemon (ralf)   2015-08-05 15:27:00
isite.tw/2015/08/01/13538 看看委員有誰,很諷刺吧
作者: aramilcat ( )   2015-08-05 15:27:00
像eyenet11這種問題必須要舉證當時有人申請而被當時的政府拒絕才有意義
作者: PMPJ (P君)   2015-08-05 15:33:00
因為現在質疑作票跟偽造文書,所以才要求看記名投票的結果,
作者: aramilcat ( )   2015-08-05 15:33:00
我猜到最後這次教育部有可能只公布委員名單與會議紀錄
作者: PMPJ (P君)   2015-08-05 15:34:00
應該不會吧,如果有把開票問題告上法庭,起碼在法院裡要公布但會不會拒絕旁聽就不知道了
作者: aramilcat ( )   2015-08-05 15:50:00
希望是能夠公布,畢竟委員資格問題可能還會被硬拗,但投票結果則是一翻兩瞪眼。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8-05 17:02:00
當時與會的人有誰、討論了什麼、會議程序合法與否,全都是要給人民合法申請後看的,否則我們怎麼知道當時開會的內容有沒有合乎程序?? 但是今天有人民團體申請後,教育部一開始連名單都不願意給,才被告到行政法院,而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要把會議人員與當日記錄公開給人民閱覽那我只想問,教育部到底為什麼不肯公開會議內容??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08-05 19:02:00
還在質疑民進黨沒公開的是覺得自己臉皮很厚喔!
作者: larashinews (小魯妹阿吉('‧_‧))   2015-08-06 01:28:00
一樓 你以為大家不知道他在玩文字遊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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