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很長,還麻煩耐心看完
情緒上,身為一位補教老師去當渣男,的確很讓人不愉快
憑什麼用海誓山盟來拐騙一個18歲都還不到的少女?
但如果要立法制止這種行為,情緒過後,回頭想想,這根本不可能、也不合理
數字板這篇
[爆卦] X心補習班不倫 請幫轉ptt八卦(代PO)
我和「那個人」分開以後
痛苦至極
我很懷疑 如果這是愛情
為什麼我這麼痛苦 「那個人」卻可以安然活下去?
後來才發現 我之後有誰 誰之後又誰
如果「那個人」告訴我 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我當然不會跟他「在一起」
為什麼不去找經驗豐富 不把這當成一回事的女生?
或許選擇當小三要付出代價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她很痛苦,不管是誰遇到感情騙子都一定很痛苦
字裡行間透露著滿滿的憎恨
但憎恨的是那些原本該有的海誓山盟都是假的
如果制裁的點是「老師是有家室的人」
那現行法律有通姦罪,足以用法律制裁他,要立什麼法?
另一個部份,如果希望法律制裁的點是騙無知少女的感情
那是要立法禁止甜言蜜語嗎?
還是要立法做不到的事情不能用來騙感情?
亦或是交往之前要把所有包袱講清楚?
妳的男友追妳的時候一字一句都是真話?
你追你女友的時候每一件說出來的事都做到了?
(你/妳)朋友交(男/女)友的時候每一件事情都講清楚了才交往?
所以要立什麼法?這怎麼可能?
渣男哪裡都有,該做的事是交往不該這麼快獻出自己
透過一次一次的交往經驗,結合朋友的經驗
去知道哪些人是渣男,而哪些人是值得交往的人
接著用妳整理的這些知識告訴妳身邊的朋友,告訴妳的女兒該怎麼看人
那篇文章內文也有提到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立法是要考慮全方位的,這種情況下看起來女生是受害者
但如果換個情境呢?
年輕漂亮的女孩,每天黏著你,說她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
然後一直做曖昧不明的行為,鄉民又多少人斬釘截鐵的敢說把持的住?
我相信(妳/你)身邊一定也有一種人,還活在粉紅世界的泡泡裡
總是想著多金又帥的男人可以被自己俘虜,想著自己就是那個only one
用感情不行就用肉體留,最後真的留不住的時候,就來個玉石俱焚。
那這樣立法到底是要保護哪一個受害者?
如果是這種人每天跟妳男友/老公纏在一起,最後還拿法條說是妳男友拐她
是妳的話,妳不生氣嗎?
性侵害/性騷擾的地方,目前現行法律已經有法可以依循,就不多討論。
最後,給直接END的人:
立法是要全方位的,不是單一事件處理,否則只會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