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有經驗
去年暑假車禍
大腿斷成這副德性
https://i.imgur.com/jdl7qSb.jpg
到現在還在撐拐杖
開刀+復健大概在醫院待了整整一個月
對方完全不聞不問
如果車禍當下有報警
應該都會拿到三聯單
接著就是找“警局”幫你申請調解
調解時間通常會排在申請後的兩個禮拜
調解通常也不會一次就成功
第一次就看看你有多少單據跟希望拿到的賠償
你需要準備好所有醫療單據,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書,最好能把想要求償的項目都列出來,如果對方有保險,你運氣不錯又遇到好的保險員,他或許會跟你建議,診斷證明書跟單據要怎麼補,他才能幫你申請多一點的理賠金,第一次流程通常就這樣而已,不會花太多時間
再來就是你要去補單據跟證明,好了之後自己再打電話給“調解委員會”申請二次調解
第二次就有調解成功的機會就比較大了,如果對方還是沒有想和解的意思,這時候幾乎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了(千萬記得要在車禍的6個月內提起告訴,超過這時間就不受理了,要提告就憑著當初的三聯單,找當初的承辦員景,請他幫你提告,這樣會比較快速,這是當初警察跟我說的。)
第二次調解的時候,你可以跟調解委員哭訴說,這短期間內他對你漠不關心,通常委員都會站在你這邊,幫你跟保險公司或者對方開口
提高賠償的金額,如果對方有保險同意賠償後,你也可以再要求對方拿出一筆金額來表達誠意,但當然金額不能開的太過分啦,留給調解委員會印象也不是什麼好事
原則上流程就是
報案 驗傷 調解 調解 提告 千萬記得提高要在6個月內
祝你早日康復跟拿到拿到心裡滿意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