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見!萬里隧道將採「平均速率」科技執法
新北市交通大隊預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於新北市萬里區萬里隧道,實施首創區間平均速率
科技執法,以降低隧道內汽、機車超速釀成的交通事故,及兼顧警員執法安全;所謂平均
速率科技執法,是在進、出口設置偵測設備,記錄車輛進出的時間,換算通過該路段時間
及通行速率,目前隧道內限速為50公里。
萬里隧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終點。記者袁志豪/翻攝
萬里隧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終點。記者袁志豪/翻攝
交大指出,新北市萬里隧道全長約1.1公里,進、出口為彎道,隧道中間路段平直,導致
民眾容易因車速過快,過彎時來不及減速而肇事,屬高肇事路段;即使隧道外兩端隧道口
各有1處測速照相機,車輛仍在隧道內超速,易於出口彎道肇事,2016年到2017年間共發
生4件死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交大表示,隧道外執法設備無法有效降低隧道內車速,隧道內又無合適的執法空間,有鑑
於近期國道警員值勤時遭遇重大死傷意外,更不適合安排員警在隧道內執法;經參考歐洲
國家速率執法經驗,評估後決議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期能有效降低隧道內車速,減少
事故發生。
所謂平均速率科技執法,是在進、出口設置偵測設備,記錄車輛進出時間,換算車輛通過
時間及通行速率,辨別車輛有無超速行駛,要求駕駛人以穩定且合理行車速率使用道路。
據國外研究,此措施實施後除降低交通事故率有33%至85%不等的效果,另在空氣污染方面
,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了15.3%,氧化氮化合物降低了4.6%,空氣懸浮微粒降低了6.4%
,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了5%。
交大指出,現行測速照相設備也是運用平均速率的概念,利用雷達波偵測車輛在特定範圍
內移動距離與時間差來計算車速,只是偵測距離非常短,如同瞬間速率;此種執法設備所
能控制速率範圍相當有限,且部分駕駛人發現固定桿時會驟然減速,容易引起事故。
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可隨距離之增加,擴大速率監控範圍,駕駛人為避免超速受罰,於監控
路段多將依循速限行駛,可確實達到維護行車安全目的。
由於這項科技執法是台灣首見,為清楚告知駕駛人實施區間速率執法之範圍,在區間測速
路段起點前,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一般道路設於起點前方100
公尺至300公尺,設置「警52」警告牌面(有相機圖案之三角警告標誌)外,並加掛文字
為「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里」附牌。
交大將會設置足夠的標誌,用以區別現行測速照相執法方式,另在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
均會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牌面。
交大提醒駕駛人,因速率是以平均值認定,故於監測路段間偶然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
違規,後續再注意控制車速即可,存有補救機會,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基準
與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超速10公里內得實施勸導,區間測速均適用上揭勸導規定。
新北警強調,行車速率過快往往是造成事故發生主要因素之一,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在於
減少交通事故,每降低一件死亡交通事故的發生,可以防止至少一個家庭的破碎,亦可減
少因事故而造成壅塞的社會成本,維持道路的通行效率,提升交通安全,亦可減少警察執
法面臨意外風險。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23422
感覺就會有些駕駛會停在路肩等時間
新北市屬於朱立倫(kmt)管轄
以前就把交通搞的很爛過了
現在還想弄這鬼東西把交通搞的更亂
我以後不會再投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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