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
https://tinyurl.com/y8l6yc7k
原文內容:
雲林警赴新竹 破獲竊車解體集團逮1嫌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今日越區北上破獲一個竊車贓車解體集團,逮捕一名張姓男子,現場查獲已遭解體剩下骨架的4部車體,磨掉號碼
引擎,零件已遭變賣,目前警方持續追查其他集團成員到案及下游銷贓管道掛大偵辦中。
斗南派出所13日一早接獲民眾報案,指他停在住家外馬路上自小客車的前後出牌遭竊,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一部紅色自
小客車涉有重嫌,於是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該車跟竊車集團有關,一路往北追查,今日凌晨在新竹縣竹北逮捕1嫌,並
在一處鐵皮倉儲內,找到遭竊已遭解體4部贓車車體、3具引擎,目前警方正在偵訊21歲張姓嫌犯(無前科),並持續追查其他共犯中。
警方表示,21歲張姓嫌犯駕駛自己的自小可車,從新竹縣竹北一行4人,南下雲林尋找行竊目標,先在斗南偷竊車牌,懸掛在自己
車上,四處尋找豐田廠牌的自小客車下手行竊,分別在斗六、北港各偷1部白色、銀色豐田汽車後,沿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回到竹北
,立即將竊來贓車解體。
今日凌晨斗南警方鎖定涉嫌車輛及張嫌在新竹地區出沒,與斗南分局偵查隊前往竹北埋伏,發現張嫌出現,立即上前逮捕,並在一處
鐵皮倉儲內發現被竊的自小客車車體、引擎,雇請吊車將贓物調回雲林,通知失竊車主領回。警方指出,該集團以一般的暢銷國產車
為主要下行竊目標,集團將車解體後磨掉引擎號碼,再將零件一一變賣;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
偵辦。(李政遠/雲林報導)
心得/說明:
罰偷車的罪名應該要加重才有用(判無期徒刑),只是明知道車子容易被偷,為什麼還要買那些銷售率最好的車呢??
應該要買冷門的車、銷售量很差的車子才不怕被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