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讚成賠償超跑要有上限,那要不要擴大範圍
所有交通意外賠償都要上限,免得造成大家財務上的負擔?
像撞成植物人,一次都賠個幾千萬,是不是比超跑更嚴重?
我覺得那才更應該訂上限,同意的請案讚。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19 09:57:00
現在不就是覺得車維修比人命還值錢?如果撞死人可以提高到幾千萬,今天也許就覺得賠超跑幾百萬還蠻合理
是針對車子損傷的部分擬定賠償上限人的醫藥費要另外算
作者: kenet123 (阿民) 2018-12-19 10:05:00
只有超跑定上限就好像我摔你iphone不用全賠因為你有錢買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8-12-19 10:09:00植物人的家屬需要就是了 但超跑的呢..應該是需要(換一台)
要一般人賠3~4千萬,直接宣布破產,一輩子都賺不到各種故意的犯罪都還有上限,判N1年到N2年。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8-12-19 10:23:00你先說哪台車撞到要賠三千萬四千萬你是把高鐵撞出軌嗎 還是撞到飛機?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8-12-19 10:26:00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8-12-19 10:26:00這案例 車比人還貴
作者: kenet123 (阿民) 2018-12-19 10:31:00
突然很好奇 如果今天孝子撞到普悠瑪導致出軌 會怎樣今天一直在講賠償 但是不是應該把焦點放在減少肇事率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19 10:42:00
那種撞到保桿撞到需要版金的小撞每天都有,但是要是發生在超跑身上…這種小撞你說要怎麼降機率,在這麼擁擠的道路狀況其實也很難車這麼多難免會有小碰撞一般保險主要也是為了應付生活這些小撞風險但是一遇到超跑就整個破功
擁擠的道路但車距的掌握還是在你手上阿你買保險應付小撞風險 有人買保險應付大撞風險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8-12-19 10:49:00有人花大錢貸款買超跑,被撞還有上限?這case不是保超額就解決了嗎??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19 10:51:00
所以就全民一起強制買保險啊現在一般買保險也不會推這種超額險,以後就弄規定是標
雖說是買超額就能解決的事 但車跟人本來就不能一起比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19 10:53:00
準項目就好
一個是物品,一個是人;這在法律上的意義差很多...你真的要把超額弄成強制絕對會變成圖利保險廠商啦為什麼超跑會拿出來提示因為本來就不是屬於常見賠償範圍,這數字通常都夭壽大 才會被特別拿出來討論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19 10:56:00
碰一次毀掉人生一大部分財產的事情…很嚴重政府如果會關心機車要有abs,就沒道理不需要對這個風險提出方法這個對機車族更恐怖超跑那裡多?繁忙的市區!偏偏市區機車又特別多
作者:
Pieces53 (夜生活阿...)
2018-12-19 10:59:00這推論有邏輯? 你的命跟你的車是可以拿來比價的?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19 11:01:00
超跑又特別喜歡在市區炸街
作者: attila125 (尋找下一片天空) 2018-12-19 11:03:00
強制特定價位以上車款,車子必定要投保強制險險吧
作者:
ROTFL (LMAO)
2018-12-19 11:15:00植物人賠償上限一到是不是要拔管火化?學長:只好倒車處理了補推
作者: s605171995 2018-12-19 11:25:00
台北路上一堆牛鬼蛇神,超額根本必備
保超額2千萬,不小心撞死人,給法院最後還不是一樣判200~500萬
作者: makhjhj (makhjhj) 2018-12-19 11:50:00
同樣啊 一樣邏輯不管啦我賠不起就不關我的事
作者:
MrStone (★史上最強 沒有之一★)
2018-12-19 11:52:00不一定是超跑,雙逼保時捷就夠爽的了
如果撞到的超跑,超額險不夠賠怎麼辦?其實被撞的超跑比較可憐。因為一般人賠不起。如果今天發生在我身上,我老實說會打算過一輩子名下沒財產的日子。反正名下沒財產日子還是可以正常過。就算不這麼卑劣,正常薪資扣押到死也付不完,兒子不繼承財產,這筆債也是不了了之。現在薪資扣押是1/3。明年開始是必須留自己跟撫養人數最低生活費1.2倍(會不會變根本沒扣押到薪水?)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8-12-19 12:44:00白癡一群 仇富也不仇這樣的啊還銀行經理 卡奴也要上限啊孝子也一堆刷爆卡了啊 吃喝玩樂也不是他們願意的啊
作者:
ryu057 (Joe)
2018-12-19 12:59:00當然都要啊,中華民國就是一堆巨嬰,沒能力負責都怪政府
作者: alienslesh ((#‵)3′)▂▂▃▄~~) 2018-12-19 13:21:00
這種沒意義的提案就不用繼續討論下去了
作者: godkillwe (godkillwe) 2018-12-19 13:36:00
不保超額,想省小錢就要承擔風險啊,別怪別人有錢
作者:
nuplus (目俄什鍋)
2018-12-19 17:42:00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