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現在不管說什麼,你怎麼算,你用什麼論點來反對支持都是假議題,為什麼。
第一 . 大眾被分化過於嚴重
這應該不用說,就是四輪二輪之爭,你如果持有自己的立場,能夠理智的論證提出自己為何
反對或贊成,那都好,可是今天是這樣嗎?不用我回答自己看推文區都很清楚。
更不用說部份人淪為只會使用二分法,這不僅僅只是在這議題,在其他很多議題也有這樣的
情形發生,立場永遠都只有正跟反嗎?(我沒說假中立的人不對,假中立就是已經偏一方還
想掩飾,這也沒什麼好講的)
第二 . 用路人水準不夠好嗎?
這我用個疑問句,其實無論載具為何,駕駛水準好的、正常的永遠都佔多數(台南就當我沒
說),沒什麼好爭的,也不扯比例問題啦。現在問題是無論什麼載具,如何翻轉大眾的觀念
,增進每個用路人水準,去創造一個對大家都友善的行車環境才是最重要的,今天不管你汽
車開車,你亂變換車道,你不用方向燈就是危險啊,不論你出事死亡機率是多少,危險就是
危險。
第三. 意外發生的判定問題
這小弟不諱言,我當時反對重機上國道,其實不是反對重機,應該是反對台灣這神奇的判法
方式,今天我也不假設什麼,不然又要被人譙在幻想。
不對還是要設定一下,不論對象,假設今天「撞死人的(或重殘)」那一方,已經無法阻止
意外發生,然後正常來說,法官也判沒有刑事責任了,那民事呢?家屬出來:「嗚嗚,你把
我家人撞死,你給我賠錢賠命。」民事上還是得背不知道多少錢的債啊。
這不是冷血不將心比心的問題吧?今天如果兩方都有問題,好,比例釐清出來那就沒什麼好
說的;今天若是另一方的問題,那更不用說,過失什麼的給他催下去,但今時今日很多案子
不是這樣啊。
所以為何要有大車讓小車,小車讓將大車這種智障觀念?好就算有這個觀念也罷,起碼禮讓
相對小的車也行。
但TMD不要把這句話用在判定責任上啊
每個用路人了解自身處境,「互相禮讓」才是最重要的吧?
還有我不管罪魁禍首是誰,現在已經被分化的太嚴重了,所以我才認為說什麼都是假議題啊
,總而言之,想辦法提升用路人水準,翻轉大眾觀念,此外擴大試辦範圍也是我贊同的,這
樣逐漸進步,總比滯步不前好吧。
我這些論點可能會有些缺漏,我也虛心受教,希望能討論討論這個在台灣已經搞了不知道多
少年的議題。
奇怪手機排版怎麼一直亂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