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eka (meeka)
2019-04-10 18:53:33這個我有經驗可以分享一下
有次是搭我們這邊里長兒子的車子要到工地巡視
結果快速道路有台車上閘道後就馬上切內線
造成里長兒子急煞,當下也按了喇叭
接著就是切外線加速開走(沒有切回內線)
本來這種情況應該是跑快速道路的日常
誰知道下交流道後也是像原po影片一樣的情形
紅綠燈對方就直接開到前面橫停
2個中年男子下來,駕駛拿球棒,副駕駛空手但是說叭三小
當下我覺得完蛋,今天又要晚下班了
結果里長兒子直接踩油門把那個拿球棒的撞倒接著下車踹他
被踹的那個人直接倒在地上說拍謝
罵三字經的副駕駛則是回頭跑走
事後想想里長兒子油門控制的蠻棒的,撞倒人卻沒碾過去
我只是想跟原po說你不應該跟對方道歉
畢竟動物只要看到比自己懦弱的都會想欺負
對方都已經拿球棒下來了,絕對不是要跟你交朋友
你就直接開幹吧!後續法律責任再慢慢喬
你這樣開車我認為應該要有這樣的想法
不然你會每次都被欺負
作者:
zaxs12333 (zaxs12333)
2019-04-10 18:54:00有人把他之前的紀錄掉出來了 好像是檢舉達人XD
才怪 原PO這樣雖然有危險駕駛 但是最後會贏了裡子
作者:
glossor (索隆)
2019-04-10 18:55:00推最後兩句!
這個告下去穩贏的 如果像你說的那樣直接撞倒 再下車揍我看連正當防衛都不能主張 會被告得死去活來的我認為直接拿出手機報警是最好的做法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9-04-10 19:00:00這已經會吃殺人未遂了 不要亂教
作者:
john52795 (SilverGuardian)
2019-04-10 19:04:00亂教三小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9-04-10 19:11:00......這是在害他吧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9-04-10 19:14:00應該開過去擦撞牠的上肢而非撞倒才是正確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9-04-10 19:14:00沒有亂教 是有人學不來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9-04-10 19:14:00他有個有錢的里長爸爸,原po可沒有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9-04-10 19:18:00有個里長老爸只要不死人,警察也會勸和解吧~
作者:
ryu057 (Joe)
2019-04-10 19:22:00有巴庫的另當別論好嗎
作者: YJM1106 (YM) 2019-04-10 19:25:00
你坐車上? 你差點變成殺人未遂的共犯你知道嗎?
作者:
bigperm (我愛洗洗睡)
2019-04-10 19:35:00很會嘛,以後原原po就帶你出門,遇到事情時就靠你擋了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9-04-10 19:43:00其實不管你有沒有下車踹他,光你開車撞他,而不是開走,在台灣正當防衛這條不會給你用。只有你開不走的情況下才能撞他,我朋友試過了。
請教樓上 甚麼是開不走才能撞?? 撞倒了 就能開走啦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9-04-10 20:03:00就是你往旁邊開撞到其他障礙物可以開走,就不應該撞人。
作者:
devil4227 (shenlone價的......價價 )
2019-04-10 20:04:00雖然不構成正當防衛,但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是練武奇才,一棒打破玻璃然後把你打成殘廢,與其對方家屬來下跪上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9-04-10 20:04:00當然可以覺得不合情理,但是要用正當防衛來阻卻違法在台灣的要求是真的很嚴格。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9-04-10 20:05:00當然,如果是真的違法跟可能被尻,我也是寧願賠錢先保全自己在說。只是單純就可能遇到的情況來講。
里長及就是地方樁腳 有人照的,你先問問你爸是誰好了
作者:
LT26i (圖書館)
2019-04-10 20:30:00原則就是不要下車,躲車內安全
作者:
AirLee (不屑雞雞隊)
2019-04-10 21:31:00直接倒退檔,然後閃人阿
作者:
Mensa0801 (Fly by Wire)
2019-04-10 23:04:00如果跟法官說對方拿球棒兇狠 自己太緊張不小心把油門當煞車踩 撞倒對方 這樣會殺人未遂嗎? 還是過失傷害?
作者:
hcrcool (HCR)
2019-04-10 23:30:00有後台最有用 玩死對方都可以
作者:
nrohfwife (nrohfwife)
2019-04-11 00:01:00什麼文章...
作者:
chungj (msck)
2019-04-11 08:04:00這種觀念直接送去墨西哥剛好
作者: yeeroyuy 2019-04-11 13:42:00
鍵盤兇狠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19-04-11 14:16:00不要亂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