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akuraHana (櫻花)》 之銘言:
:
: 沒人覺得違法嗎?
:
: 假設你停了1小時5分鐘,被收了1.5小時的錢,(有的更狠收2小時)
:
: 表示你的使用權就是1.5小時,
:
: 但他叫你繳費3分鐘內滾,也就是最多只能1小時8分鐘,不是剝奪你的使用權嗎?
:
: 1.5小時+15分鐘緩衝時間才是合理的規定~
:
: → Nm025: 人家公告都寫很清楚 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費用計算 08/21 01:03
: → Nm025: 不代表你有資格使用剩下的時間好嗎 08/21 01:04
???????
我付兩個小時的錢,
但只是因為停車場的收費機制必須先繳費,
這樣變成沒資格使用到兩個鐘頭的權利,
這樣對嗎?
: → Nm025: 不然一小時20塊 是要怎麼除以60分鐘啦 08/21 01:04
沒有人要你除,
我停1小時34分,
我沒要求以分計費,
我只要求我能繳費完到2個小時時間到之前出場都可以,
誰跟你以分計費,
邏輯他媽的有很難懂?
: → Nm025: 87那個錢又不是買你接下來時間的使用權 08/21 01:15
那悠遊卡進出場的你怎麼解釋?
: → Nm025: 是付清你已使用的時間費用 車板水準真堪憂阿 08/21 01:15
: 噓 za2205: 然後就一堆拖到最後一秒才滾的雞巴人 讓後面停不進來 08/21 01:55
只有你會那麼無聊硬拖吧,
硬拖他媽有什麼好處?
我事情處理完下班了我想趕快回家我還他媽跟你在那邊坐等我的付費最佳化,
我是87嗎?
再來,我付兩小時的錢我停剛好兩小時就他媽是雞巴人?
: 推 viclin0604: 照這說法停了一小時56分 加五分鐘離場 是不是可以加 08/21 07:15
: → viclin0604: 收下個區段的錢 08/21 07:15
理論上可以唷,
但通常停車場業主就是給一個方便,
不差那幾分鐘啦,
真的沒有幾個北七會故意算59分鐘去繳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