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要分成兩個面向來看...
程序面: 區間測速本身的法源依據、行政救濟等等配套問題
成果面: 因區間測速減少的事故以及社會成本
在一個民主國家之中,法規重不重要? 廢話當然重要
一個規定立意是否再良善,程序面只要不周延就不該執行下去
這才是法治的精神
今天區間測速議題被提出來的問題很明顯,就是程序面
程序上這個區間測速要是被提行政救濟,請問儀器的準確性是否足夠成為證據?
請問有一個標準的流程、標準的測試、標準的監測去維護這些設備的準確性嗎?
這是國家維護法治的基礎吧,國家規範人民的證據總是要有公信力不是嗎?
至於成果面,我覺得區間測速絕對是抑制九成以上的高度超速駕駛沒問題
但執行單位提出的不影響交通,我個人是看不出證據能下這樣的結論
以自強隧道體感來說,同一時間出門的回堵距離更長
工作日更早開始有回堵的狀況
不過因為沒公布相關的基礎數據統計資料參考,也無法佐證
我個人是認為,在封閉道路+不能變換車道的情況下
就算一路暢通,隧道內長長低於50km/h的實際速度真的是有點誇張
以現在的科技能力依據車流量和前後車距給予低車速駕駛給予懲罰根本不難
都號稱"科技執法",超速違規受罰,低速造成社會成本也受罰應該不過分吧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 引述《smallb (老逼)》之銘言:
: : 是說唐鳳政委的開放政府協作會議最近才討論區間測速的議題
: : 相關資料大家可以去參考看看
: : http://br3cwr5i336zfgs5ohek.lh.pdis.nat.gov.tw/
: : 點選連結後選左邊第65案
: : 我看完後的心得是
: : 1.設置區間測速的地點,違規件數及事故數的確都明顯下降
: : 2.封閉道路(隧道)平均車速的確是有下降,但有沒有造成堵塞很難說
: : 3.在開放道路上(除了北宜),平均車速則沒有顯著差異
: : 這種事情我覺得就見仁見智,每個人關注的點可能也有不同
: : 智慧執法還是侵害人權這比較無解
: : 但在減少違規事故還是造成交通堵塞的問題上,至少有些實際數據可以讓大家參考
: 其實阿~ 現在的台灣正在往已開發國家邁進
: 法規不夠完善沒關係 慢慢立法.修法就好了
: 最主要是方向要正確
: 像區間測速這種可以拯救無數人命的科技執法
: 就是要慢慢推行到全國
: 公路 隧道 高架道路
: 最後當然是全國道.高速公路統一實施區間測速
: 正確的事
: 是立委要立法.修法來配合做這件事
: 而不是因為沒有法 就不去做 這完全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