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電話至1950、消基會詢問,
但丟出去的問題又被丟回來問自己 囧rz
之前在網路上購入一件衣物,試穿後不滿意,
取貨隔天(第一天)便通知賣家要退貨,
賣家回信要收件資料會請宅配取回,
因此,我僅提供住家地址;
第二、三天等候宅配未至,去信賣家詢問,
賣家才告知需要完整的資料才會派出宅配,
鑒於賣家消極的態度,便決定自己寄回;
第七天以宅配寄到賣家的郵政信箱 >_<
也寫信給賣家說已寄出退貨。
>"< 我不知道宅配無法寄郵政信箱,顯然店員也不知道 囧
寄出兩三天後,因為一直查不到寄件的單號去電詢問宅配客服才得知。
貨品領回日已是假日晚上,故等到星期一才至郵局寄件。
已經延宕了兩個禮拜了orz
寄出退貨後,一直有去信催促賣家退款,賣家皆未回信,
後來才發現賣家早(早於我去信催促退款)在評價上通知將退貨領回,
向賣家解釋寄件延遲原因,賣家仍堅持不退款,
後告知將寄出存證函(1950說以此證明有在期限內寄出)後便相應不理了orz
想請問版友的是:
我確實有在七日內寄出,但因寄件問題而超過期限,
是否還能堅持消保法第19條的這條權益?
存證信函有必要寄出嗎?(賣家的反應顯示為不怕 @@)
因想向消保官申訴,不曉得自己站不站得住腳,所以先在這邊問問各位板友,
若有其他可行的辦法,也希望板友們集思廣益,
先謝謝大家了!
作者:
najoy (○巫女å°å§â—‹)
2014-01-05 13:40:00通知退貨的日期在7日內即可 並非7日內要把貨件退回到賣家19條節錄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所以7日內退回到賣家"或"7日內有通知到賣家(最好是書面)均可存證信函請寄出 也跟消保官申訴 保留一切證據 7日內有通知到賣家說要退貨的證據一定要留住 當初如是留言就截圖還有你2次寄件的單據(第1次7日內失敗 第2次7日外成功)也要留好
作者: lavender72 2014-01-05 17:23:00
謝謝n板友!提出退貨是以e-mail,搜尋網購退貨,發現e-mail並不會被認定書面形式,現在比較站得住腳的似乎是第一次的寄件單據?
作者:
najoy (○巫女å°å§â—‹)
2014-01-05 20:49:00email已經比電話通知來得容易認定了 都留好 寄出信跟申訴後看賣家是否有回應吧
作者: lavender72 2014-01-05 22:24:00
真的很謝謝n板友!
作者: xufuk (xufuk) 2014-01-20 19:32:00
說到存證信函... 前幾個禮拜我也寄給別的賣家的存證信函今天被退回了.... 原因是 查無此人.......囧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