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覺得幾次是在合理範圍內?
不同食物的加熱次數會有差異嗎?
家裡長輩認為食物能別浪費就別浪費,因此總是習慣把食物重複加熱或是把煮過的食物跟新食材重新混搭。
重複加熱的像是三層肉的滷肉(因為只有長輩敢吃,但長輩又吃不多,所以很常重複加熱),通常是4-5次(即使是剩滷汁也會拿去加熱拌飯)。
或是一些湯類也差不多是加熱4-5次才整個吃完。
另外,與新食材重新混搭煮過的則是公家機關的團膳(這我蠻怕的,畢竟之前食安風暴時總是會中標)豬肉片冷凍過後切絲又跟芹菜一起炒。
我自己是認為最多就一次是極限,畢竟現在省這些,萬一賠上了健康反而得不償失且更花錢。
但長輩總是認為節儉比較重要。
各位大大怎麼看呢? 謝謝
作者:
willism (hpc5)
2016-12-20 20:07:00吃多少加熱多少, 較沒這種問題。滷肉這種微波爐"電"一下就能吃的食物,重複加熱少量就好, 長輩吃不夠再熱一下否則就從源頭根絕, 每次煮菜份量適中, 也不會有剩飯問題
作者:
yuurei (蚵仔煎仔)
2016-12-20 20:46:00我如果煮ㄧ大鍋吃不完會先分裝放冷凍,要吃只要加熱其中一包就好,這樣就沒有同一鍋重複加熱的問題
作者:
eveno (eveno)
2016-12-20 21:12:00一次
不管哪種復熱方式,一次就很極限,減少煮的份量,不得已的話就分批加熱
作者: YAYI18 (CAT) 2016-12-20 22:32:00
一次為限,湯底分裝冷凍,吃多少用多少
作者:
dt0312 (在蔚藍之中翱翔)
2016-12-21 14:29:00盡量當次煮完就吃完 除非先裝一份起來隔天微波當午餐
作者: a741953628 (Polarizer) 2016-12-21 23:29:00
好的 感謝大大們給建議
作者:
zitotw (那個人)
2016-12-22 11:08:00燉煮類、湯類的熱幾次沒差吧 不要壞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