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殺人殉葬的有,殺人埋在房子地基的有,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以人祭天有傷
天和,有損陰德,也有違仁者愛人的君子之道,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極為忌諱的事情。
如果有哪個神是需要活人祭祀的,那一定被士大夫視為邪神淫祀而禁掉,比方說西門豹廢
除河伯娶妻的事情,雖然那也算不上祭祀。
殺人祭祀低級神祗的,我知道有春秋五霸之一的宋襄公,因為鄫子遲到,要把鄫子殺掉
祭祀東夷的神,結果自己敗亡。
《左傳 僖公十九年》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
“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
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
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
杜預注:“蓋殺人而用祭。”
楊伯峻注:“昭十一年《傳》云:‘楚子滅蔡,用隱太子於岡山。’《論語 雍也篇》云:
‘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捨諸?’殺人以祭,殺牲以祭,皆謂之用。”
蘇軾在《宋襄公論》里說:
而宋襄公執鄫子用於次睢之社,君子殺一牛猶不忍,而宋公戕一國君若犬豕然,此而忍
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
殺人殉葬、殺人埋在建筑基礎上,這些目的不是祭祀。
最早的活人殉葬,有人認為是濮陽那個龍虎蚌殼圖大墓,但是也有人認為那根本就不是殉
葬,而是後來的墓葬在那個位置打破了以前的墓葬的地層而已,畢竟仰韶文化不興殉葬,
那邊周邊也沒有其他的殉葬案例。
從龍山文化時期開始,在華北地區發掘過一些墓葬有殉人,也發掘過建筑物基礎有埋人
的。
山東龍山文化的一座大墓可以明顯證明殉人是戰俘,因為墓主屬山東文化,而殉人屬良渚
文化(良渚文化後期放棄江南的故土,集體北上至徐州地區,即花廳文化,并與山東龍山
激烈交戰)。
前陣子那個很有名的陜西神木遺址,有六座比較完整的墓葬有殉人,每個墓都有一個年輕
女性殉葬。
在該遺址的甕城外和門道入口,發掘出48個年輕女性頭骨。
到周代,特別是春秋戰國,殉人被輿論嚴厲指責。
為了替代殉人,俑被發明出來。
但是即便這樣,因為俑長得像人,也被儒家指責,孔子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