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源州誤殺案」
栗毓美小時候貧窮身孤,拜當地名師學習,與有錢人家的某甲為同學;
老師有子女各一:兒子二十幾歲毫無知識,女十五歲婉淑明慧是老師掌上明珠,
老師也很器重栗,在想把女兒嫁給他,只差還沒下聘而已了。
栗常跟老師的兒子住在塾裏,某天因為師子覺得太熱而被要求交換床睡,
突然從屋頂掉下鐵戈刺穿師子胸部,他大叫而死。
栗恐懼大叫逃出門,老師跑來看到兒子慘死,以為是栗殺的;
栗辯解屋頂上的洞,但因兩人換位置而不被採信,某甲還在旁煽風點火,
於是被送官府,一個文弱書生當然受不了用刑,屈打成招。
某甲找媒人來向女兒說親、還說願扶養兩親,老師就答應了。
成親後滿月,某甲喝到醉,跟師女說「我費盡心血才能娶到妳啊」
女細問,他又說「你哥的死,其實是我找人幹的,只是本來要殺栗卻誤殺你哥,
不過栗也因此獲罪,我還是能得到妳,這也是老天有緣呢。」
女勉強陪笑,更勸他多喝酒到醉而熟睡,隔天早上馬上到衙門擊鼓申冤,
官抓某甲和殺手服法,釋放栗。
女在公堂上說「我已誤嫁給某甲,但為了哥哥而告發丈夫,這是前生孽緣啊!」
遂以刀自刎。 栗因女而得獲釋,因此悲痛泣不成聲。
後來栗當到河道總督,扶養老師夫婦終生,並祭拜女雕像、早晚燒香。
評:狄雲,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