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狼牙山五壯士」的歷史學者被判侵權
http://goo.gl/3Xouy8 紐約時報中文版
新華社報導,質疑「狼牙山五壯士」故事真實性的歷史學者洪振快在一起
名譽侵害訴訟中一審敗訴。北京法院要求他向「五壯士」的後人「賠禮道
歉」,並認為這段故事已經構成「中華民族共同記憶」,對它的質疑損害
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
新華社稱:北京西城區法院「審理認為,『狼牙山五壯士』及其精神,已
經獲得全民族的廣泛認同,是中華民族共同記憶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精
神的內核之一,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認為被告發表的
兩篇文章「無充分證據」,「多處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測、質疑乃至評價,
通過強調與主要事實無關或者關聯不大的細節,引導讀者對『狼牙山五壯
士』這一英雄人物群體及其事迹的細節產生質疑,從而否定主要事實的真
實性,進而降低他們的英勇形象和精神價值。因此,被告實施了侵害名譽
、榮譽的加害行為」。
法院還認為,「案涉文章經由互聯網傳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傷害了原
告的個人感情,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民族和歷史情感,同時也損害了社會公
共利益」。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並在判決生效三日內,「
在媒體上刊登公告」,向「五壯士」之中兩人的兒子,原告葛長生和宋福
保道歉並「消除影響」。
洪振快曾是《炎黃春秋》雜誌執行主編。他公開質疑「狼牙山五壯士」故
事的許多歷史細節,例如認為當時的情形並非如官方宣傳的那樣,是游擊
隊戰士與日軍主動接戰,而是退路被敵切斷,慌不擇路,退至絕地。關於
「跳崖」的描述,洪振快也認為,其中倖存的兩人是「溜」、「滾」、「
竄」,而不是主動跳崖。
據此,洪振快認為,「五壯士」的「事迹並無特別英勇之處」,認為中共
在敘寫歷史的過程中進行了「拔高」和「神化」。
圍繞這些言論,「五壯士」中的倖存者葛振林和宋學義的兒子對洪振快提
起了侵害名譽權、榮譽權的訴訟,要求洪向「五壯士」的「在天英靈登報
謝罪」。
據新華社報導,西城法院認為,洪振快對「五壯士」的質疑構成了「對中
華民族的精神價值的損害」,「採用了侵害他人名譽、榮譽權益和社會公
共利益的方式進行所謂『學術研究』,否認狼牙山五壯士英勇抗敵的事實
和所表現的大無畏精神,其所主張的言論自由明顯不足以抗辯其侵權責任
的成立」。
所以是不是
以後不準質疑中國官方宣布的任何歷史故事
只能無條件相信甚至昇華到信仰中國官方宣布的歷史故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