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質疑「狼牙山五壯士」的歷史學者被判侵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6-06-29 08:12:24
質疑「狼牙山五壯士」的歷史學者被判侵權
http://goo.gl/3Xouy8 紐約時報中文版
新華社報導,質疑「狼牙山五壯士」故事真實性的歷史學者洪振快在一起
名譽侵害訴訟中一審敗訴。北京法院要求他向「五壯士」的後人「賠禮道
歉」,並認為這段故事已經構成「中華民族共同記憶」,對它的質疑損害
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
新華社稱:北京西城區法院「審理認為,『狼牙山五壯士』及其精神,已
經獲得全民族的廣泛認同,是中華民族共同記憶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精
神的內核之一,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認為被告發表的
兩篇文章「無充分證據」,「多處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測、質疑乃至評價,
通過強調與主要事實無關或者關聯不大的細節,引導讀者對『狼牙山五壯
士』這一英雄人物群體及其事迹的細節產生質疑,從而否定主要事實的真
實性,進而降低他們的英勇形象和精神價值。因此,被告實施了侵害名譽
、榮譽的加害行為」。
法院還認為,「案涉文章經由互聯網傳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傷害了原
告的個人感情,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民族和歷史情感,同時也損害了社會公
共利益」。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並在判決生效三日內,「
在媒體上刊登公告」,向「五壯士」之中兩人的兒子,原告葛長生和宋福
保道歉並「消除影響」。
洪振快曾是《炎黃春秋》雜誌執行主編。他公開質疑「狼牙山五壯士」故
事的許多歷史細節,例如認為當時的情形並非如官方宣傳的那樣,是游擊
隊戰士與日軍主動接戰,而是退路被敵切斷,慌不擇路,退至絕地。關於
「跳崖」的描述,洪振快也認為,其中倖存的兩人是「溜」、「滾」、「
竄」,而不是主動跳崖。
據此,洪振快認為,「五壯士」的「事迹並無特別英勇之處」,認為中共
在敘寫歷史的過程中進行了「拔高」和「神化」。
圍繞這些言論,「五壯士」中的倖存者葛振林和宋學義的兒子對洪振快提
起了侵害名譽權、榮譽權的訴訟,要求洪向「五壯士」的「在天英靈登報
謝罪」。
據新華社報導,西城法院認為,洪振快對「五壯士」的質疑構成了「對中
華民族的精神價值的損害」,「採用了侵害他人名譽、榮譽權益和社會公
共利益的方式進行所謂『學術研究』,否認狼牙山五壯士英勇抗敵的事實
和所表現的大無畏精神,其所主張的言論自由明顯不足以抗辯其侵權責任
的成立」。
所以是不是
以後不準質疑中國官方宣布的任何歷史故事
只能無條件相信甚至昇華到信仰中國官方宣布的歷史故事才行?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6-29 08:25:00
太原五百完人、南海血書、逆流而上、砸壞神像......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6-29 08:38:00
相對一樓的譬喻 我覺得用雷峰來類比比較恰當你說蔣中正看小魚逆流而上是唬爛不會有事但是敢說雷峰是虛構故事 就等著瞧吧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6-06-29 08:43:00
雷鋒:講雷峰是虛構的沒關係,講我雷鋒是虛構的不行!
作者: Inkthink (墨想)   2016-06-29 10:11:00
看看躺在立法院的某條立法 咱們也要跟進了(攤手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6-06-29 11:20:00
質疑需要証據。可以質疑事件的真實性﹐有沒有這件事發生。就如同樣有人質疑邱少雲、黃繼光、董存瑞。但質疑不是用猜測來說﹐不是跳下山崖去﹐是滾下山崖、溜下山崖。遭敵包圍無處可退不願降敵﹐如果事件為真﹐則質疑其是采跳崖、溜崖、滾崖何種方式﹐並無質疑意義。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2016-06-29 11:52:00
... 我懷疑下一個案子判國民黨勝訴, 因為打贏了抗戰.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6-06-29 13:01:00
我比較喜歡冥皇島十六士
作者: mycallsoft (輕聲細語)   2016-06-29 20:13:00
樓上的好像是出自魁!!男塾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06-30 00:27:00
質疑還需要證據跟意義...? 質疑就是質疑你說你可以從1樓跳到30樓,我質疑你不行,還需要證據?你說你是用跳的,我質疑你坐電梯,沒有質疑的意義?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6-06-30 00:53:00
質疑對方唬爛不需要證據,不過具體說對方是坐電梯就變成你要說明為何推斷他是坐電梯了你提出的論述越具體反而需要的資料就越麻煩XD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6-06-30 02:09:00
質疑對方唬爛不需要證據質疑對方可能坐電梯,那要證據,但不代表沒有意義你要看懂這兩個差別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6-30 03:28:00
嚴格的說 學術上質疑別人唬爛也是需要證據的不然每天光是應付搗蛋鬧場的就夠了但是政治上就被徹底濫用了 隨便亂放毫無根據的槍也可以說是言論自由還可以洗腦兼帶風向結果真正做事的每天只要應付無的放矢就夠了惡意鬧場的每天只要不斷的放新中傷 還要求對方自己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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