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圓案」
鄭裕國當浙江歸安縣縣令,人稱鄭青天。
某日,鄉民吃完湯圓但身上只有銀幣沒有銅錢,跟老闆要求先記帳稍後再還;
老闆說「小本生意而且我又不認識你,你跑了我不就虧了?」
鄉民只好拿一個銀幣押給他。
之後拿銅錢要換回銀幣,但老闆卻不認「湯圓幾十錢而已,怎麼會付銀幣?」
鄉民大怒,跟趙姓訟師商量,趙說「這裏是烏程縣轄區,但告官一定輸,
如果去找鄭青天才能贏。」
鄉民跟他求辦法,趙說「你願意被打幾十下屁股嗎?」
於是說明該怎麼做,鄉民聽了非常高興、在歸安縣衙門前等鄭進出。
鄭剛從府衙回來,鄉民直接闖進他隊伍。
命人抓他,鄉民大喊「小民是烏程人,大人是管歸安,不能罰我、要送烏程!」
鄭說「天下官可管天下百姓,你衝撞我,當然由我處置不能免責。」
便處罰他。
處罰完,鄉民送上訴狀,鄭說「這是烏程的事,你應該去那邊衙門告,不能告錯。」
鄉民「『天下官可管天下百姓』不是大人說的嗎?」
鄭笑著說「好吧,就幫你處理。」
立即提老闆來問,但堅不承認;鄭偷派衙役跟老闆娘取贓款,
騙她說「你丈夫已經供出來了,繳出來就能免受責。」
老闆娘「我早叫他不要沒良心,不聽才會這樣!」,把原銀幣交給衙役。
鄭拿到了,卻跟鄉民說「你的銀幣搞不好是在別處掉了?
既然他不承認,我也不能隨便就用刑,
不如我賠你,免得冤枉良民。」
鄉民不接受。
鄭假裝生氣,說「都要賠給你了,你還不要,到底想怎樣?」
丟給他兩枚銀幣,裏面有一枚是原物。
鄉民看到覺得訝異,指其中一個說「這個正是小民的,怎麼會在這?」
鄭問鄉民怎麼記得,鄉民說「這是小民女兒的聘金,上面有雙喜紅字。」
於是拿給老闆看,老闆說不出話、只好認罪,略略譴責之後就放了他,
鄉民磕頭謝謝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