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超級長......
「王祥雲殺徐二案」
王氏是葉成萬的妻子、王祥雲的姊姊,世代住在吉林北部的四臺子;
光緒八年 (1882),父母兄嫂染上瘟疫而死,
王氏當時十七歲、早已許配給葉,葉住在大孤家子,趕緊將王氏迎娶回去,
而王祥雲當時十二歲,也跟著姊姊過去,並賣掉原本的房子田地,託給葉家保管。
幾年後,王祥雲漸漸長大,經姊夫介紹而到李高屯的趙鵬家幫傭,
還幫忙說親娶了花在春的女兒,但花氏因跟姊姊住在一起而不滿,一直慫恿丈夫分家,
王跟姊姊商量之後,姊姊答應,正好西側鄰居有房子要典讓,只隔了一條巷子,
葉就便宜收下,又幫忙王搬家,分家之後兩邊仍早晚來往、一切相安無事。
當年四月初,王祥雲工作回家、走經村口古廟旁,
幾個小孩坐在地上玩,遠遠看到他來,竟然大喊「龜公來了!」
王走近看是誰喊的,毛家的兒子福兒又跟他說「龜公,你回來啦?」
王蹲下問他「小鬼你喊我龜公,是什麼意思?」
小孩說「你老婆跟徐二一起睡,你不就是龜公嗎?」
王「你說的是真的嗎?」
小孩「村裏人都知道,怎麼不是真的!」
王不講話。
回家後跟姊姊說「姊,你知道我當龜公了嗎?」
王姊「你在說啥?」
王祥雲「你弟妹跟徐二睡在一起,村裏人都知道,我怎麼不是龜公?」
王姊「這話從哪聽來的?」
王祥雲「福兒說的。」
王姊「你白痴喔,小孩子亂講什麼都說得出口,不要想太多。」
王祥雲低頭走路回家,越想越擔心、站坐不安;
到晚上又跑去跟姊姊說「姊,我真的是龜公啊...」
王姊急忙問他怎麼回事,王祥雲才講出剛才發現的實情。
原來王沒跟姊姊回話時,心裏已經盤算好要怎麼調查了,
回到家後,王妻花氏笑著迎接他,說「夫君回來啦?很累嗎?」
王祥雲「非常累。」,坐下後大嘆氣,
花氏問他怎麼了,王說「王屯的李五欠老闆巨債、一直都討不回來,現在要派我去討,
沒討到就不准回來,希望周老耀的事情別發生在我身上。」
(周老耀是當舖的夥計,去討債反被欠債的朱萬倉煮了,是吉林的一樁冤案。)
花氏「周老耀的案子太罕見了,夫君別講這種不吉利的話。」
王「到王屯只有十幾里路,今晚就可以走到,不過我實在很累、要先睡一下,
幫我準備晚餐,煮好了再叫我起來。」,說完就去睡覺;
起來後邊吃邊說「我這次去沒事最好,但還是跟妳說好:
如果超過半個月沒回來,就記住李五這個人,他住王屯東邊第幾家,
到時妳可以去查探看看,但要不要報仇就妳自己決定吧。」
花氏流淚說「我雖然命不好,但應不會到那種地步,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我發誓一定跟鮑齊氏一樣做。」
(鮑齊氏是吉林人,為夫報仇的事情在東三省非常膾炙人口。)
王說「我沒有母親,而妳又不會寫字,就算想學鮑齊氏,也很難有一樣結果,
我也不希望妳那樣做,只要自身能好好活著就夠了。」
講完話時已經傍晚了,就放下筷子出門,花氏握手叮嚀送行、講到聲淚俱下,
王毅然離開,走了幾十步後回頭看,妻子還靠在門邊目送。
王當然沒有真的遠行,只是躲進樹林裏去,
等到天黑、路上沒人後才溜回家,偷偷躲在牆外、窺探家裏,
(吉林只有當官的家裏才有磚牆,一般人家都只有黃土矮牆,很容易從外面偷窺。)
發現遠處有人緩緩走來,仔細一看果然就是徐二,
他翻牆進王家,跑到屋後敲窗框,花氏開後門讓他進去,
王確認事情發生後,就趕緊去找姊姊。
王姊問「你想怎麼辦?」
王「殺了他們。」
王姊「你知道殺姦夫淫婦的規定嗎?」
王「知道,先殺男的。」
王姊「是沒錯,但怕你殺了一個人之後就沒力了,又聽到老婆哀求後狠不下心再殺。」
王「不用擔心,你弟沒那麼弱。」,找好刀子後要走,
王姊說「這時他們還沒熟睡,你只有一個人,如果兩個一起抵抗,你就死定了。」
等了一會兒再要去,王姊又找理由制止他,如此三次之後王奪門而出,王姊趕緊跟著。
王小聲說「姊你在外面把風,如果我有危險就大喊讓我知道,
如果老姊也有危險,就趕快逃走,之後再幫我報仇,
如果他們發出尖叫哀號聲,不用覺得驚慌。」
王就爬牆進去,拉開窗子爬進家裏,停下來凝聽,只聽到鼾聲,
趁黑到床邊摸索時捉到髮辮,連忙纏在手上,再用刀砍對方脖子,
對方睡夢中受痛要起身,但因為髮辮被抓住而動不了,
王用力砍斷對方脖子後,把頭丟在枕頭邊,再要去找妻子,但都沒看到人。
王再從窗戶爬出,隔著牆壁問王姊「老姊有走開過嗎?」
王姊答「沒有。」
王「有看到人跑出去嗎?」
王姊「沒有。」
王「那是跑哪去了...?我已經殺掉一個啦。」
王姊「你會不會弄錯了?怕是對方沒有來,結果你看錯人、殺掉你老婆吧?」
王「我捉住辮子殺的,怎麼會弄錯?」
王姊「你先在這等著。」,跑回家拿燭火來,王再帶著進去,
先照了屍體,果然是徐二沒錯,再檢查門窗,卻都關好好的,花氏的衣服鞋子也都在,
搜了幾趟都沒看到人,只好出去跟王姊商量,
王姊「實在很奇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沒辦法,你最好離開避一下風頭,先把刀子丟到煙囪裏吧。」
王爬到屋上,把刀子丟進煙囪,再一起回葉家,
王姊拿丈夫的衣服給他換,再讓他洗掉血漬,又拿了點錢讓他逃亡時用,
姐弟揮淚道別後,王姊才關門睡下。
隔天早上,王姊趕緊去查探,發現王家門已開,進去一看,花氏已梳妝好正在煮飯,
她看到王姊後馬上過來迎接,家裏一切都跟平常一樣、甚至比平時乾淨,
繞了一下,僅炕床邊有點濕濕的、像是剛擦過,
就問說「我弟昨天回來,今天已出門去了嗎?」
花氏說「他昨天回家,說被老闆派去王屯討債,回家時說很累、要我煮飯後就去睡了,
起床時已經很晚、吃完飯就馬上出門,還沒跟姊姊說,姊姊怎麼知道的?」
王姊「我兒子在門外看到,回家跟我說的,
本來想要他幫忙買點東西,不過回來時再說就好,不急。」,說完就要離開;
花氏拉住她,說「姊姊還先別走,我煮了小豆腐,一起吃吧。」
王姊「我再不回去,小孩要哭不停囉。」
兩人一起走出門,但王姊看院前四處都沒什麼異狀,
回家後跟丈夫說、兩人都覺得詭異,
過一陣子後聽說徐大找不到弟弟,才確定是被王殺了,
但因此更覺得非常不解,所以互相告誡別講出去。
過了十幾天,花氏突然來找王姊,說出王當天講的話以及李五住處,請葉去打探看看,
葉去調查,回來說問遍了王屯但並沒有李五這個人,而東邊第幾家也不是姓李,
花氏再懇求葉幫忙去趙家 (王的老闆) 問一下,剛巧趙就自己到葉家來了,
花氏馬上質問他派王去討債的事,趙莫名其妙不知怎麼回事,經說明才知是王失蹤了,
馬上講王無故曠職很久、從過年後至今都沒去上工,想先避免惹上麻煩,
雙方因此發生口角、互不相讓。
等趙離開後,花氏獨自騎馬進榆樹縣城裏,
說丈夫在正月某天出門到趙家上工,至今幾個月都沒回來,
趙反而跑來質問為何丈夫放年假回家後至今還沒回去工作,
怕是丈夫已被趙謀害了,要控訴申冤、託人寫狀紙上呈報官,
巡檢調趙去質問,當然問不出什麼,就把他拘留住,不過後來由村民聯名保釋出去,
案子因此成了懸案。
當年年底,葉的叔叔到黑龍江阿什河賣花,偶然遇到王,
訝異問他「你這陣子都待在哪?」
王把他拉到沒人的地方,問說「我姊夫、姊姊都平安嗎?」
葉叔「都很平安。」
王「外甥、外甥女都健壯嗎?」
葉叔「都很好。」
王「我老婆安穩過日子嗎?」
葉叔「最近還滿健康的。」
王「有生病過?」
葉叔「就那晚的事造成的啊。」
王聽到這,覺得很緊張、結結巴巴問「那晚是什麼事?」
葉叔「你之前沒聽說?」
王假裝說「沒有。」
葉叔因為這事不大好聽、不方便直接講,就先告訴他:
「事情一定是村裏惡少幹的,但事情太橫暴,冬夜又苦寒,怎能不得病?
不過我出來前有看到她,已經漸漸轉好了。」
王覺得他說的事很奇怪,就更詳問。
原來花氏在徐二被殺之後,收斂不敢再亂搞,
村裏無賴藉機虧她都淒厲罵回,因此被無賴記恨,
十月時,有兩人用顏料塗臉、翻牆撬開窗戶闖入,把花氏裸捉到前院,
把她綁在梯子上、又把她手腳反綁,再抬到大門口放著,最後又進門拿走幾件首飾,
村人早上起來發現時,花氏已經奄奄一息,趕緊去告訴王姊,
跟附近幾個婦人一起將放下她、抬到床上蓋棉被,又灌了薑湯,過了半天才醒來,
因而生了大病,二十天才好。
葉叔將這件事情講完,王問「就這件事而已?」
葉叔「這本來就不是她的責任,如果你不去追究,怎還有其他問題?」
王才發現兩個人是在雞同鴨講,
徐二案至今還沒爆出來,不知屍體怎麼會不見、花氏又怎麼消失再出現的,非常懷疑;
就跟葉叔說「我有個姓呂的朋友,以前在金廠當會計,年初要去廠裏時在路上遇到我,
拉我一起走、說可以暴富,我匆匆忙忙跟去、來不及跟家人講,
沒想到他到這就生病、沒多久就死了,我幫他料理後事而把錢用光,
窮途潦倒沒辦法回家,只好在四平街的全順棧打工餬口,
我又不認識字,所以將近一年都沒辦法告訴我姊,
等叔叔回去時,請幫我報平安。」
葉叔答應。
但還沒出發時,吉林就有匪徒作亂、官軍來圍剿、四處動亂,
王家、葉家正好位在兩邊爭戰地,所有人倉皇逃難,使得葉叔沒辦法回鄉去,
到了隔年二月,戰事稍平息之後,居民才又回家,葉叔也從阿什河回到家,
去找王姊、轉告王的話,
王姊說「叔叔什麼時候再去?他家被戰事牽連、家裏東西都被毀了,
請幫我轉告,要他趕緊回來。」
葉叔說「我都是冬天才去、現在日子還早,不過稍後我要去寬城子 (在長春),
那邊有很多人會去阿什河,我再請人幫忙送信。」
到了夏天,王才收到信、知道已經沒事了,就辭職回鄉,並先去姊姊那問清情況,
王姊說「我哪知道啊,我還打算問你呢,你竟然先來問我?
不過你老婆可真是痛改前非了呢。」
告訴他花氏這一年多言行都已一改前過,
王才回家去,因花氏殷勤對待、沒有異樣,王心裏也才放下。
晚上小聲問說「住西邊的徐二,是不是被我殺掉了?」
花氏笑說「不是你還有誰?」
王「那時候妳跑哪去了?」
花氏「你以為我會乖乖坐著、伸長脖子,等著當無頭鬼嗎?」
王笑問「到底是跑到哪了?」
花氏指著角落說:
「你還記得嗎,這裏本來立著一根木頭,
我發現你帶刀進門、不懷好意,馬上抓木頭爬上去、從山花往外逃,
要下去時踩到東西,原來是隔壁家的天花板,於是就蹲在上面、屏住呼吸聽聲音,
(橫樑以上俗稱「山花子」,關內房屋牆壁都各家有各家的,
而關外土地寬敞,當地人不喜歡左右廂房、所以很少幾家共用同一院子,
因此蓋房子都是一字型,可以綿延達幾十間,中間用土牆分隔、上面是空隙,
隔壁的燈火光線、講話聲會互傳,但當地習俗如此、大家都不以為怪,
也很少有人翻過山花去偷竊,因此花氏鋌而走險,王一點都沒有想到。)
你殺掉他後到處找不到我、開窗出去,
稍後又帶著燭火進來,但仍四處搜不著,才放棄再從窗戶出去,
最後把刀丟進煙囪、跟姊姊回去,我確定你不會再回來後才稍安心,
我心想屍體留在被窩裏會是大麻煩,但怕被你發現又不敢點火看,
等聽到姊姊送你出門後回家關門聲,才趕緊點起燭火查看,
認為沒有其他辦法,一定要狠下心處理;
於是將屍體肢解放進鍋子裏、燒大量柴火煮,很快就煮到熟爛,
剔出骨頭裝到畚箕、埋進東邊沙灘去,再割一堆野草混著肉煮爛拿去餵豬,
還好先前有泡了些豆子放在石磨上,就趕緊磨好拿進屋裏料理,又把血被收進櫃子,
並用水把炕床四週擦乾淨,都擦好後後再梳妝,然後開門、點火做早飯,
而姊姊也在此時進門了,我知道她是特地來檢查的,
但她無跡可尋、也無話可說,想必她心裏到現在還悶悶不樂。」
王問「妳怎麼知道我帶著刀子進來?」
花氏「你要開窗戶進來,把刀放在窗戶空隙間時,有敲出金屬聲,
你沒有注意,但幸好我有察覺,不然這顆頭已經斷滿週年了。」
王「妳實在有夠聰明,但也真的有夠狠心啊。」
花氏「你也不想想是誰先狠心下手的?」
兩人講完就睡了。
北邊有個鄰居叫史鳳書的,是村裏無賴中的無賴,
一年前搬來這住、跟王家只隔一牆,以前曾藉機偷虧花氏但被罵;
戰亂時房子土牆塌了幾尺,事後只用木頭圍籬補強,王家夫妻房間窗戶在圍籬南側、
史家的廁所在圍籬北側,夜深人靜時聲音都可清楚聽到、毫無阻隔;
當晚史上廁所時正好完全聽到夫妻兩的對話,大喜過望說:
「淫婦犯了這麼大的罪,還敢拒絕我們,且竟然拿來跟丈夫炫耀!」
天一亮,立刻跑去徐大家,問說「你知道你弟的下落嗎?」
徐「我四處都找遍了,毫無蹤跡,哪知道他流落到什麼地方去了?」
史「他跑得很遠很遠,我想應該永遠都回不來了。」
徐「你既然知道他去哪,何不告訴我?」
史「被王祥雲的老婆餵豬啦。」
徐「人可以餵豬?」
史「她都真的餵了,還在討論可以不可以?
昨天王祥雲回來,晚上跟他老婆在談,我上廁所時正好全聽見。」
把聽到的對話敘述一遍。
徐大奮而起身說「你跟我弟這麼要好,他遭到如此慘事,你應該不會袖手旁觀吧?
我馬上去告官,要麻煩你當證人。」
史慷慨答應,於是成案。
隔天,王家夫妻正待在家裏,官府已派人來拘捕,捕快一進門就綁住王,
花氏大驚而問「他犯了什麼罪?」
捕快怒瞪說「你們自作孽,還假裝無辜?」
花氏溫言說「你們跑這麼遠來,實在辛苦,等我準備午餐,吃飽之後再出發,好嗎?」
捕快說「可以。」
花氏就到村裏告借,先準備好酒菜,再慢慢捏餃子、邊慢慢噓寒問暖閒聊,
並問到「這案子誰告的?」
捕快「除了徐大外還會有誰?」
花氏「一定是有證人吧?」
捕快「拘票上有史鳳書這名字,應該就是他吧。」
花氏「上面有我名字嗎?」
捕快「沒有。」
(因當時的巡檢扎拉芬是剛任官的魯莽年輕菜鳥,所以公文裏沒寫入花氏。)
花氏「我可以一起去嗎?」
捕快「那樣最好,新官糊塗、竟然漏寫,妳能一起去,就不用我們再跑一趟了。」
花氏就坐在旁邊一起吃,還慇勤招待、漸漸跟捕快們混熟了,
吃完後再到王姊家、請她幫忙看家,就與王一起跟捕快走了,
途中花氏跟王講悄悄話,捕快也沒阻止。
等到了衙門,王被關入監獄,因拘票上沒有花氏,就先借住穩婆家,
晚上巡檢開堂,訊問王為何殺徐二,王說「小人不敢殺人。」
巡檢「不是你殺,那是誰殺的?」
王「徐二是何時被殺?」
巡檢查閱徐大的狀紙,說是四月某日,
王說「小人去年正月就到阿什河去了,離家千里,怎可能四月回來殺人?」
巡檢「你還敢狡辯。」,要衙役用刑,
王說「小人妻子花氏在堂下,可以提她來訊問,如果有問題再用刑也不遲。」
巡檢看了公文,突然發現失誤而呆住,問說「你妻子有來嗎?」
王「來了。」
於是命令把王押到別廳,傳花氏上堂。
巡檢問「你丈夫為何殺徐二?」
花氏「我丈夫去年正月就去阿什河了,徐二不是他殺的。」
巡檢「妳們兩個串供都串好了吧。」
花氏「不是,我丈夫一直都在趙鵬家幫傭,前年年底請了幾天假,
去年正月回李高屯,路上遇到呂某找他去金廠,他貪圖大利,沒跟我講就去了,
到了四月十五後,趙來找人、說我丈夫從年底以後都沒上工,
我因他說的很奇怪,懷疑丈夫被謀害,一時尋夫情急而曾來控告有案,
沒想到丈夫前天回來,我驚喜後詳細問他,才知道事情經過,
準備這幾天來呈文申請銷案,沒想到先被逮捕了,請大人調查案卷就可確認。」
因不是在自己任上,就叫人調閱,一查果然屬實,
巡檢心想「趙說王從年前開始幾個月沒上工,
從他幫傭幾年都沒異狀來看,應該算是安分的人,
就算殺人也不會半年前就預先策劃,
而按徐大的狀紙上所說的時間,則花氏是在徐二被殺後就來告官,
要說是預先埋伏筆避免事後案發,一般鄉村婦人應該沒有如此縝密思考,
而且動機又是趙鵬先提出的,花氏似乎沒有可疑之處......」
案卷翻了很久,實在很猶豫,但已有認為花氏口供有效的意思。
於是說「妳真是會說話,但徐二失蹤是怎麼回事?
妳知道徐二是否真的被人殺了嗎?」
花氏「是被殺了。」
巡檢「誰殺的?」
花氏「史鳳書。」
巡檢大為訝異,再要她詳說。
花氏「事到如今,就不能再只顧廉恥而不說了,
我還沒出嫁時,父親常常不在家,於是跟史鳳書有染,
出嫁後因距離遠,因此就沒再來往,
只是我丈夫出外工作,住西邊的徐二趁機用錢引誘加脅迫,因而跟他成姦,
前年史鳳書搬到隔壁來,所以再續舊情,
他們兩人本來很要好,只是常因我而爭風吃醋,我一直都很擔心出事;
我丈夫失蹤後,兩個人來得更勤,我都很怕他們不巧在這碰面,
某晚史正好到我家,徐卻突然跑來,史一看到後立即變臉,兩人互罵了幾句,
史進廚房拿刀、在房間外出其不意砍倒徐,之後又不斷揮刀,當場將他斃命,
我嚇到呆伏一旁,身體發抖、牙齒打顫,
史說『看來不肢解來煮就沒辦法滅跡。』,威脅要我幫他點火,
我聽他這一說後更害怕、連路都沒辦法好好走。
我掀開門簾看到屍體,更嚇到昏倒,
史說『妳不趕快起來,我就把屍體丟在這、自己走啦。」
我趕緊答應他,但兩腳發軟沒辦法出力、邊走兩腿邊互撞,
他把我拉到爐灶邊,又丟柴火進灶、在鍋子裝水,
我不得已,只好忍著害怕點火,他乒乒乓乓肢解屍體,
我低頭不敢看,只聽到他每切開一塊就砰一聲丟進鍋子,
煮過之後才剔出骨頭,裝到畚箕拿出去。」
巡檢「拿去哪裏?」
花氏「我那時怕到快死了,怎麼敢問?
他回來後,看到我在發抖,還揶揄說『妳怎麼這麼膽小如鼠?』
他不知道我們女生心腸柔弱,哪像他狼心狗肺?
他又割來整鍋野草,跟肉一起煮爛後餵豬,
然後把地上血漬清洗乾淨、清除所有形跡,又搜刮我家全部雞蛋煮來吃;
最後挾持我上床靠在他旁邊,並一臉洋洋得意,
我只覺得魂飛破滅、肝膽俱裂,身體都不像自己的,
之後他每晚都來陪著我,我才沒驚嚇成病,
當時慘況,如今說來還尤有餘悸。」
巡檢得此口供,覺得情節有道理、描述的非常真實,就傳史來對質,
花氏神色淒厲多變、滔滔不絕敘述跟史通姦的年月、以及史因吃醋而殺徐二的經過,
口講手筆,講得聽者有如身歷其境,又說:
「你前晚跟我說,最近聽說我丈夫有消息,等他一回來就要用先前方法殺了他,
要跟我做長久夫妻,我不同意,你就因而生氣反目,要我把衣服飾品還你,
這些都是我誣賴你嗎?」
史雖然狡猾,但突然聽到花氏這樣說,急忙趴下喊冤,但立即被花氏犀利言詞擊倒,
且花氏口供完整銳利、情節清楚,辯駁一兩句也無法解明,以致心神慌亂、發抖流汗。
巡檢看史精神沮喪,立刻命令用刑,史不認,
隔天改對花氏用刑,花氏不說話、只哀號哭求,
撤掉刑具再問,她只說「頭可斷、骨可碎,但怎能誣賴丈夫。」
巡檢認為她的口供是真的,就再提史出來刑求,史被一連用刑,終於忍不住而誣認;
問說「兇器在哪?」
史「在王家煙囪裏面。」
派衙役拆毀煙囪,果然發現刀子,但其實是史在廁所聽到的,
再問徐二骨頭在哪,說「半夜裏丟的,哪還記得?」
終於畫押招認,因而定案。
押解到省城之後,史翻供,於是發回複審,但再審訊之後史又承認初審口供,
呈上後核准,於是案子定讞,王被無罪釋放,
花氏雖然沒有同謀害人,但因姦案導致命案,所以判決由官府拍賣,
王籌了一百二十串錢,請姊夫幫忙找人,才把花氏贖回家。
史在被行刑前跟人說「我沒想到狸貓會被老鼠咬死。」
案子了結後,王跟花氏仍跟當初一樣當夫妻,
王姊也因為她改過自新能忠於弟弟、一起度過急難而更愛護她,
但心裏仍對她的陰狠覺得可怕。
過了一年,花氏股間生瘡、慢慢潰爛,
她喃喃自語,又突然大喊「史鳳書來了。」
自己抓下身上肉放在窗口,說「我用這祭你。」
過了一會而又說「他走掉了,換你來啦?」,又抓下肉,,說「我也用這祭你。」
幾天之後肉都脫落,因而死了。
人將死前,則平時所作所為、不分遠近都會湧現在眼前,有如在溫習看過的書,
中西文獻都有許多記載,所以曾子才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基督教在信者彌留時,會由牧師幫他懺悔;
花氏垂死時見鬼,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