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貴妃薨,朱重八下詔要太子與兒子們按「齊衰杖期」(五服中第二重) 規制來服喪,
↑(重八後宮中馬皇后第一,她排第二)
小朱說「禮法中,士人為庶母以『緦麻』(五服中最輕) 規制服喪,
大夫以上則不為庶母服喪;公子可為生母穿喪服,但下葬後就要立即除服;
因為諸侯階級不必服喪,諸侯的庶子雖可為生母服喪,
但因父親是諸侯的關係,也不能自行提高等級;
所以諸侯的庶子都不為庶母服喪了,更何況是天子的嫡子呢?」
重八大怒,拿劍追殺小朱,小朱逃走、還邊跑邊喊「大杖則走。」
翰林學士桂彥良勸諫太子說「禮法可以變通,但君父之命不可違,以免產生嫌隙。」
小朱領悟,於是穿著齊衰喪服去見重八並謝罪,重八才滿意。
(重八為此叫人編了《孝慈錄》,從此之後嫡子也要為庶母服喪,
然後更重要的是:以前喪母後的服喪期是要看父親還在不在而定,
父親還在一年、父親不在時三年,
重八說沒有這種事,通通都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