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這件事應該分成兩個部分來討論
如果是同志群體自我認知上切割了「性解放」的部分,
那絕對是對於整個同志運動的脈絡缺乏認知,請回去多讀點書。
但如果是就策略上來說,
去避免使用這個容易產生不良觀感的詞,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我們必須先認清,
今天的場子是為了抗議同志專法、為了爭取婚姻平權,
和遊行時讓大家看見同志、展示多元情慾的目的是完全不一樣的。
雖然我也說不準怎樣才符合大眾觀感,
但就務實層面來說,
讓大眾看到所謂「與常人無異」的同志,進而同理同志們對結婚的渴望,
應該比期待他們一下就理解「性解放」的內涵還要可行吧?
要記住這是作戰,敵眾我寡的情況下一定得有策略。
而我們想說服的群眾是「不熟悉同志議題的群眾」,而不是同志群體本身。
如果我們什麼都想要,
最後卻淪為反方煽動恐懼的素材,甚至增加了修法的阻力,
那麼是誰說著「同志等不了下一個四年/十年/三十年」的呢?
當然,這一切是在「策略是有效的」的前提下才成立。
輿論很難測,實務上怎樣才是利大於弊,可能真的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反方也的確是怎樣都可以找出反對的理由
不過我想實在不用看到黑影就開槍,
如果大家都認同婚姻平權是現階段最重要的目標,那就理性評估各種可能選項。
就像阿苗說的,每個人都有自己可以奮鬥的位置,
希望大家一起往婚姻平權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