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與同志遊行,也參與1128動員。
我知道,也看見有些自己無法完全認同的情形。
以前,我會皺眉覺得為什麼要這樣破壞「同志的形象」,
現在,我反問自己「部份的人」為什麼可以「代表同志」?
同志也是人,有好有壞,即使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家人,
彼此都可能又無法苟同的地方,為何只不過是同為同志的人,
就得「彼此完全認同不有任何矛盾」?
退回彼此都只是各自獨立的人的立場,
我承認不是每個同志都如自己,只想過平凡的生活,
我接受每個同志都有各自的立場與為自己所處立場發聲的自由,
我尊重任何同志在不侵犯他人權利的情況下的言論自由。
但不代表我會變成男同志,老娘我還是一樣是雙性戀。
說到這我還是要mermer
為什麼「同運場子有爭議的黃腔」,
幾乎都是「專屬男同志的黃腔」?
1128站在前頭的女同志都變隱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