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有關苗博雅的建議

作者: denlinr7037 (D)   2018-04-18 09:58:29
下面是上篇轉發溫朗東發文開頭有關苗博雅的提議,剛剛苗博雅也在臉書發文。
(原文網址:https://tinyurl.com/ycexarme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提議有什麼看法,個人對於當中提到:
「宣傳『不同意』的脈絡,比單純宣傳『同意』更複雜。」,這句話蠻認同的。
說不定這也是一個好方法。
*補充:大家如果真的填了苗提供的網路表單,且真的成團有了之後的第一階段及第
二階段的話,希望持續追蹤並簽名填寫正式給中選會的書面公投連署單喔!
第一階段會大概需要三千人,第二階段會大概需要三十萬人才比較有保障,畢竟他們還會
要審核紙本連署單,一有資格不符就會踢除。
當然苗提出的只是其中一種方式,希望大家一起多多參與各種自己能夠參與的抗爭方式。
謝謝!
_____苗博雅發文如下:
昨晚中選會公告通過三個萌萌公投,我很憤怒。沈澱一個晚上,我覺得,憤怒需要轉化為
前進的力量。
我們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我認為,我們必須發動積極、正面支持平權的公投,開闢自己的主場。
在此,我想知道有多少人願意和我同行。
***
現在的公投法,公投通過的條件只有兩個:
1. 「同意」票超過「總投票權人1/4」,且
2. 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多一票就贏)
在「公投綁大選」和「選民照直覺投票」的情況下,這兩道門檻,很難守護同志的權益。
宣傳「不同意」的脈絡,比單純宣傳「同意」更複雜。反對方的宣傳能量,必須碾壓萌萌
,才有可能在票數上壓制。但萌萌有錢、有勢、有組織,這點已經在黃國昌罷免案做過火
力展示。
萌萌公投綁大選,是真的會威脅到台灣的民主自由。
***
萌萌只要「六個月內連署28萬份」就能正式成案,進入全國投票。以台灣特定宗教團體的
信徒人數而言,這個門檻只是一塊蛋糕。
另一個可能,則是立法院在年底投票前,完成民法修法。但,這有期待可能性嗎?你知我
知獨眼龍也知。
***
再談談我的構想。
我知道有很多法理上的論述,告訴我們為何萌萌三題不該拿來公投。
但目前為止,在法律上,對中選會的決定,救濟管道並不明確。只要28萬連署通過,公投
勢在必行。
這個題目已經是完全的政治事件,應該在政治上有更積極的作為來反制。
既然現有的公投審議程序,允許偏見和歧視透過人數優勢,多數霸凌少數,那我們就必須
正面迎擊!
既然這個政府允許萌萌把人權拿來公投,就不該抱著教條坐以待斃。應該「對萌萌的反智
公投,發起反制公投」!
***
「公投對抗公投」的策略,我認為有以下三個好處:
一、可以創造主場
直接對自己的公投宣傳「同意」。不用隨著萌萌起舞,更不用變相幫萌萌宣傳他們的公投

二、可以在推動公投的過程中,捲動全台灣的平權支持者
若真能紮實地蒐集到28萬份連署書,就能作為投票的動員依據,以及充實未來的運動能量

三、連署、投票人數都可以展現政治實力,給執政黨最直接的後盾或壓力
既然執政黨一直在看民調、算選票,那麼,我們終究無法逃避「挺同志能動員多少選票」
的挑戰。和萌萌直球對決,正是最關鍵的動員時刻。
***
當然,要實踐這個想法,需要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夥伴!
至少要比全台灣的萌萌多!
在此,我想尋求願意一起做些事情的人,填寫這份表單,留下你的資料。
http://piee.pw/5SDJX
***
我的政治實務經驗,讓我很有現實感。我知道,如果願意參與的人不夠多,就不用另開戰
場。因此,我也設定了合理的評估方式。
全台超過2000人(第一階段提案連署門檻)留資料,就成團
大家一起努力航向打爆萌萌反智公投的未來!
***
如果沒有成團,也不用擔心。沒有到2000人,只是代表想另開公投的人不夠多。大家還是
可以投入「不同意票」的動員。
我會將所有的個資,轉交婚姻平權大平台-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一起協助衝刺「不同意」萌萌的票數。
我知道,要打萌萌大魔王,需要團結全部的力量。在未來的路上,所有人要同心協力,把
能量越滾越大。
***
也拜託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如果妳/妳願意一起做些什麼,除了填寫表單,也幫忙把
這篇貼文傳出去。
退無可退,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作者: sorawang   2018-04-18 10:31:00
作者: bluejohn77 (煢炎)   2018-04-18 10:35:00
推,至少要努力過,別只看別人,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已舔(填)
作者: vollenca (vollenca)   2018-04-18 11:01:00
作者: orzno (囧rz)   2018-04-18 11:05:00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8-04-18 11:21:00
已填
作者: jyeshyang (jyeshyang)   2018-04-18 11:30:00
推 已填
作者: minamibaby (朋朋)   2018-04-18 11:31:00
已填
作者: goldenvase (傲慢與偏見)   2018-04-18 11:34:00
作者: orzno (囧rz)   2018-04-18 11:45:00
權利從來就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要一起努力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8-04-18 11:58:00
異女路過 已填 大家加油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8-04-18 12:18:00
已填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4-18 12:26:00
已填
作者: zaq159123 (玉米)   2018-04-18 12:27:00
現在只是看支持提案的踴躍度,實體提案時記得還要寄連署書喔!
作者: cizsiop (伊希斯)   2018-04-18 12:30:00
done 加油推
作者: alpina0114 (Hey!)   2018-04-18 12:38:00
這篇應該要置底的
作者: hisakawalove (川霧)   2018-04-18 12:51:00
可以幫忙分享到拉版嗎(不會用)
作者: ihateDANNY (vega4-Lifeis beautiful)   2018-04-18 13:00:00
推!!!!護盟真的腦殘無下限!!!
作者: SBbenson (傻)   2018-04-18 13:00:00
已填,推推
作者: dozer5566   2018-04-18 13:03:00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8-04-18 13:11:00
借轉拉板, 感謝.
作者: sharkdd (雪克)   2018-04-18 13:19:00
加油
作者: AnnoymousJay (匿名Jay)   2018-04-18 13:35:00
已填
作者: samboy (Dunhill)   2018-04-18 13:39:00
done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8-04-18 14:12:00
已填,幫高調請大家幫忙轉發自己的line群組 大家團結發聲 加油
作者: electroworld (electroworld)   2018-04-18 14:14:00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04-18 14:23:00
底下有人建議:https://i.imgur.com/iVtCmIU.png
作者: debby0418 (空空)   2018-04-18 14:44:00
已填 樓上的網友回覆,我想對於這個社會或是行政體制,婚姻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是人權,不管題目是什麼,我已經不想跟那些畜生講道理了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04-18 14:48:00
嗯,反同人士愛那樣想,我們也沒有辦法改變他們什麼。但若我們也訴諸公投,等於我們認同:1. 婚姻不是人權。2. 人權是可以公投多數決的。等於我們在為反同公投的合理性背書。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8-04-18 14:58:00
所以反同這圈套設的好 對他們來說穩賺不賠本來人權議題就不該列入公投可是我們能等待他們的推動被判定違憲嗎?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8-04-18 15:18:00
推 對於網友建議 我這個非法律人的想法公投題目可設為「婚姻為人權不可公投」我贊同那位網友的建議 已填
作者: caramelguy   2018-04-18 16:07:00
作者: jaseyuyu (jaseyuyu)   2018-04-18 18:56:00
作者: OrdinaryPPL   2018-04-18 20:29:00
推推
作者: qoo161472 (敵會跪)   2018-04-18 21:04:00
已推填
作者: luxeagin (josh)   2018-04-18 22:17:00
已填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04-18 23:43:00
作者: arakat0111 (雨女的嵐天)   2018-04-20 12:05:00
填 加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