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uruspring (garuru)》之銘言:
: 大家好 我是風野
: 今天不揪團
: 而是因為負能量滿載所以上來吐怨氣
: 看到FB版上滿滿的呂X遠15億民調論
: 覺得不來提一下不行所以還是來噴一下
: (平衡報導)
: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658/3497574
: 公投真的只能是一場耗費15億的「大型民調」嗎?
: 目前被公投推回去的同婚
: 情況有呂說的那麼樂觀嗎?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這次投票結果其實挺同的票數並不少,甚至可以
說是很多,只是反對方的票數更多罷了,然而這是很意外的事嗎?就
婚姻定義這案,或許有很大部分的民眾根本就不曉得在投什麼,對他
們來說,婚姻一男一女本來就是這樣,有什麼好投的,當然會蓋同意
,他們並不會去思考為何有這項公投,以及這個「同意」帶來的影響
是什麼。
反而在這個議題的反對方,不同意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的人,就很明確
是挺同的人,不然不會蓋不同意。
在這樣的情況下,挺同的有近300 萬票,也算很多了,而且看來隨著
時間推進還會更多,這是可以樂觀看待的事。
但就現在的票數看來,有另一件相當悲觀的事在於,現行公投法就創
制的部分或可稱是大型民調,走到真正立法以及立法的內容,還有很
多模糊空間,但是就「複決」的部分,依據公投法第30條,一旦通過
後就會失去效力(就是這次的電業法)。
也就是說以現行反同方的票數,無論你走民法、走專法,只要內容違
反他們的「傳統價值」,他們都可以提起公投複決廢止,且一旦複決
通過,立法機關兩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
例如現在幾乎就能肯定,若反同方提起廢止同性配偶領養權利(若之
後有的話),是一定會複決通過的,屆時不但實務上有矛盾(同性登
記配偶不能共同領養,但單身卻可領養),且大法官解釋與公投法之
結果也有矛盾,法律上有無解決程序,我認為這是現在應該提早思考
的。
(而且護家盟會只對領養有意見嗎?說不定對財產權也有意見。)
這個問題不解決,即便現在民法派硬幹,他們還是可以提起公投複決
,直接廢除該民法的立法,且兩年內可以把民法封死,而台灣,還要
多少年才能破除所謂的「傳統價值」魔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