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借用原PO版面說說個人看法(非針對原PO)。
第一、理論上我認同裸露做自己的想法,卻認為在實際操作上有待商榷。
第二、保守觀念的族群及有幼兒子女的家長對於裸露會有負面觀感,不管是對同性戀或
異性戀都一樣,只不過因為對同志的誤解,讓他們看待同志裸露時會自然的強化
排斥厭惡之感。這跟偽善與否無關,就是一種被塑造出來的不安全感。也因此,
反同團體能利用簡簡單單的恐嚇性圖文來激發出這些族群潛藏的不安全感。
第三、不管我們怎麼穿怎麼做,護家盟就是會想盡辦法打擊我們。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所以我每次看到挺同人士在對護家盟進行理性溝通或溫情訴求,都覺得現在是在
演火山孝子的戲碼就是了。對方明明就是純粹惡意,居然傻傻的想跟他們對話?
第四、真正要尋求認同的對象從來就不該是護家盟或根深蒂固的保守族群,而是中間
選民。這就跟選舉一樣,能爭取到相對多數票誰就贏,管他票源是哪來。沒有拿
到政治門票說甚麼理念都是夢話而已。立法就是政治角力,不是學術發表。
第五、有人說人權不能公投、群眾都是無知被操弄...啥的都隨便,爽就好,現實就是,
同志權益的戰場就是政治場域,就是要爭取相對多數的認可。一下子說不須在乎
別人認同,一下子又說社會充滿歧視、公投慘敗,這是怎樣的魔幻?
第六、要說群眾是無知也好,被誤導也好,現實就是大部分的人對同志權益是事不關己
,也對這些議題沒興趣去深研,更沒興趣聽那些大道理。別說圈外人了,圈內還
不是一堆無知、被誤導、只在乎吃喝玩樂的人?自己人都這樣了,還期望圈外人
要懂什麼哲學性別人權的?人家可沒這種義務。
第七、裸露不是原罪,但卻會被有心人士拿來發揮,如第二點所說。如果裸露的效應就
是弊大於利(而且還遠大),那當然就需要被重新思考該怎麼面對這個問題。不是
自己講得頭頭是道就是普世真理。不能消除群眾的疑慮下場就是票源流失,然後
又在那邊哭么社會不友善。同運倡議的對象就是這些"無知、易被誤導"的大眾。
第八、就算立法了,還不是無法消弭社會上的歧視。如果會這樣想,那就別倡議別投票
了,吃吃甜點拍拍照人生總是輕鬆得多。
第九、同志運動資源有限,所以更該講求效率。就像經營一間公司,本業還沒穩固,又
搞一堆業外投資,這種公司不倒就該偷笑了,遑論賺錢。本業先顧好,才有餘裕
轉投資。現在能量匯聚最高的就是婚姻平權這塊。先贏了婚平,才能更有力量去
處理更有爭議性的倡議。如果想全梭,那就要有全賠的心理準備。
第十、同志運動不只需要論述,更需要能實戰的戰術;需要熱血,更需要懂得補血跟止
血。想想今天反同團體是如何利用公投議題一舉挑動社會的神經,讓同志議題成
為政治票房毒藥,更為自己打下進軍政壇的基礎,而同志團體卻是一敗塗地,還
只能拿著那難看的得票數來安慰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