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你「超譯」了第一手資料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http://www.dtic.mil/dtic/tr/fulltext/u2/a438651.pdf
: 這是GHQ SCAP在1945年10月作的官方報告,
: 內容為在日本與朝鮮的非軍事活動(即軍事統治)。
: 自內文P.3起,記載的是GHQ SCAP的組織(ORGANIZATION OF GHQ SCAP)。
: 內文P.4:
: No. 8. Government: Military Government in Korea and
: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civil government in Japan.
: (政府:在韓國的軍事政府與日本的平民政府<僅限對內的部分>)
: P.4的下半頁有附上GHQ SCAP的完整結構圖,
: 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兩個政府都歸GHQ SCAP管轄。
那個 No.8 是指 General Orders No.8 (就是某些人最喜歡的「一般命令」啦)
然後麻煩看一下這段前面在講什麼好嗎:
General Orders, listed below, activated nine Special Staff
Sections to advise the Supreme Commander on policies for the nonmilitary
activities in Japan and Korea with major responsibilities
as indicated.
以我淺薄的英語能力理解,大意應該是:
依下列的「一般命令」設了九個提供建言的Special Staff Sections,
Goverment 這個section是依一般命令第八號設的。
「提供與在朝鮮半島軍事政府有關建言的部門」不等於「朝鮮半島軍事政府屬於該部門」
好嗎.....
提供建言的部門....中文一般的講法不就是幕僚?
「外交部北美司主管對美加兩國事項」不等於「美加兩國屬於外交部北美司」
麻煩請找出直述「USAMGIK屬於GHQ/SCAP」的可信來源好嗎,不要超譯~
: ==
: 所以說在南朝鮮上面那個叫GHQ,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
: 當然假如幾位閣下仍然要堅持如"101大樓在台北市,不是在台灣"
: 之類的觀點,那就當我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