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完美受害者」無助於歷史的和解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7-07-27 09:32:51
※ 引述《ironmanstock (鋼鐵人史塔克)》之銘言:
: 說實在的,不懂原PO連轉三篇為模糊日本帝國徵用殖民地婦女的焦點,開脫
: 意味十足的文章,是何用意?
: 是要順便檢討台灣慰安婦應該自我反省嗎?
: 原文利用堆砌的歷史名詞,美化了慰安皇軍的真正目的,是在讓這些軍人滿足了
: 生理需後再去佔領更多的殖民地,
: 這樣一來,這種文章假藉檢討歷史真相的堂皇藉口,對於自己行為卻擦脂抹粉,
: 對往日的慰安行為真的就算是一種良心上的反省嗎?
這就是要好好討論歷史的地方
給個情境問題,台灣有公娼大家都知道吧
有個不肖的公娼負責人,和歹徒聯手誘騙鄉下的婦女來城市打工
以暴力和誘騙的方式聯合不肖政府官員取得公娼執照
因此公娼的從業婦女都是被暴力、誘拐甚至被中華民國政府徵用的(如八三一)
問題點看懂在哪邊了嗎?
慰安婦在當時的日本是合法職業,擁有軍方保護和軍眷的資格,依照史料
領有相對高薪300日元/月(京城日報1944年)
陸軍小兵一個月是6日元,帝大畢業生新人是75日元/月
錢是小事,重要的是慰安婦可以領有特殊配給,罐頭、糧食、化妝品等等
像韓國的文玉珠女士日本方面在開庭時就拿出歷史資料,該女士在擔任慰安婦的
兩年期間總計向家裡匯款26145日元
總計可購買
鋼盔 2546頂/8.5元
刺刀 2022把/10.7元
95式軍刀 601把/36元
三八式步槍 270把/80元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7-27 10:34:00
這是真的嗎? 這樣韓國慰安婦不就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7-27 11:00:00
所以,抓你去強姦後付錢也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果然是好邏輯.
作者: dujifsim (dujifsim)   2017-07-27 11:05:00
韓國人本來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都收了十億日元,講好讓慰安婦變成最終不可逆的解決,還放少女像,說話不算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7-27 11:11:00
一個人十億?當呆灣人好一點,不用錢都自動變成最終不可逆的解決.還有祖上積德之說.另外,哪些錢的實質購買力及她是韓國人,請拿出來吧.別在哪買軍刀之類的屁話.祖上沒積德才要去買槍囉...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7-07-27 11:37:00
原文不就討論了,一堆人讀不懂吧XD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7-07-27 11:37:00
辛苦錢的概念
作者: AStigma (為誰無盡寫江天)   2017-07-27 12:48:00
原來是個高大上的好職業啊XD
作者: aeolusbox (aeolusbox)   2017-07-27 13:45:00
為了護航什麼都可以講的出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7-27 13:55:00
如果講的是事實為何不行
作者: Kazuma0332 (糯米摻黏米)   2017-07-27 14:37:00
不管啦,慰安婦都是日帝強迫的,831都是台女眼見KMT黨軍帥氣貼上去主動吃的!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7-07-27 14:54:00
推樓上 反過來說 也是通的 笑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7-27 16:33:00
強迫與否,是個人意願,不是一些不相關的在幫別人主張.別人都跳出來主張是強迫的,就有些人說出:祖上積德.還好意思出來討論人家是否自願, 真是光宗耀祖了呢.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7-07-30 11:05:00
一堆慰安婦回憶都說沒拿到錢你這個高薪的結論哪來的公娼被逼良為娼,主事者是會被判刑的,也會保護裡面的少女。慰安婦逃了就會被殺 怎麼會跟公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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