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yever (yesman)
2017-07-27 11:39:29※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這就是要好好討論歷史的地方
: 給個情境問題,台灣有公娼大家都知道吧
: 有個不肖的公娼負責人,和歹徒聯手誘騙鄉下的婦女來城市打工
: 以暴力和誘騙的方式聯合不肖政府官員取得公娼執照
: 因此公娼的從業婦女都是被暴力、誘拐甚至被中華民國政府徵用的(如八三一)
: 問題點看懂在哪邊了嗎?
: 慰安婦在當時的日本是合法職業,擁有軍方保護和軍眷的資格,依照史料
: 領有相對高薪300日元/月(京城日報1944年)
: 陸軍小兵一個月是6日元,帝大畢業生新人是75日元/月
: 錢是小事,重要的是慰安婦可以領有特殊配給,罐頭、糧食、化妝品等等
: 像韓國的文玉珠女士日本方面在開庭時就拿出歷史資料,該女士在擔任慰安婦的
: 兩年期間總計向家裡匯款26145日元
: 總計可購買
: 鋼盔 2546頂/8.5元
: 刺刀 2022把/10.7元
: 95式軍刀 601把/36元
: 三八式步槍 270把/80元
要講我也會講,國民政府辦831,屢有擄人拐騙與雛妓弊端,政府積極查辦,成果公諸於
報,顯現維護軍妓制度與婦女權益的能力與決心:
http://i.imgur.com/2yHlCst.jpg
http://i.imgur.com/O3FGXJ9.jpg
http://i.imgur.com/eUrTElO.jpg
我不信慰安婦沒有強擄的事實,也不信日本政府有查辦的可能。
不然你去找相關報導出來看看。
哇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