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otearoa (長白雲之鄉)》之銘言:
: 我認為這種觀點,
: 應該要對應到另一個觀點:既然你是漢人,你就是中國人
: 或(既然台灣絕大多數是漢人,所以台灣屬於中國)之類的
: 這大家都有聽過,想必不陌生。
PRC強調台灣人與中國在文化、血緣上的聯繫,這是一個事實,也是一種“統戰”手段,
一種情感訴求,目的是尋求台灣人心理上的認同。
PRC對台灣地區的主權主張,則是自有其所論述的歷史脈絡和法律依據 (如馬關條約、清
帝遜位、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中華民國憲法、中日和約、聯合國決議
……等等等等)。 你當然可以不認同這種論述,但是“主權主張”和“文化血緣”完全
是獨立的兩件事。
有很多人不懂這個道理(包括台灣人也包括大陸人),拿文化習俗、傳統節日、宗教信仰
…來支持“主權主張”,這是站不住腳的; 有些人則是故意把兩者混淆在一起,並由此
演繹出諸如新加坡、英美關係等等不倫不類的例子,藉以諷刺PRC對台灣的主權主張的“
荒謬”,這就是一種扎稻草人的行為了。
“馬爾維納斯群島/福克蘭群島”上的居民都是英國後裔,這完全不妨礙阿根廷對其主張
主權
“南千島群島/北方四島”上的居民都是俄羅斯裔,這完全不妨礙日本國對其主張主權
(再插一句題外話,“日本國”政府以及自衛隊一天也沒有統治過“南千島群島/北方四
島”,也不妨礙其主權主張)
相似的,PRC宣傳藏南地區是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出生地,這只是一種情感訴求,至於對藏
南地區的主權主張,還是要基於中國政府認為麥克馬洪線非法無效這樣的歷史和法律依據
。
結論就是說,“文化血緣”既不是“主權主張”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反過來也
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