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皇室有貪汙的概念嗎?

作者: kcj001 (kcj001)   2022-03-09 00:40:14
原文恕刪
關於皇室貪汙這個問題,可以由以下幾點出發探討:
以下以近代以前的中國王朝而論
一、法理
君主制的統治基礎,是國家屬於皇室,即國家為皇室之所有物
,在法理上,皇室擁有國家、領土乃至天下臣民,所以皇室可
享有國家的撥款供養,皇帝也對臣民掌有生殺予奪的權力,因
為臣民不過是皇室的財產而已,可以任意處分。
二、實務
在實務上,皇室不應任意對國家毫無節制獲取利益,雖然皇室
可享有國家的供養,但總不能提取稅收一大部分,使得國庫無
錢,不然各級政府、各級官吏的預算又從何而來?若遇飢荒或
戰事又從何因應?所以就從實際上的統治需求跟手段而言,皇
室不應橫徵暴斂,以致民生凋蔽,皇帝也不應不問緣由濫殺臣
民,以致激起政局丕變、民變四起。
三、總結
從法理上而言,皇室沒有貪污這個問題,但實務上,仍應有所
節制,就跟皇帝雖有殺臣下、任免之權,但也不能隨心所欲地
使用,就光以任免來說,重大的人事任免都會引起政局風波了
,若濫殺臣下所產生的影響,不言可喻。
四、題外話
說到這個問題,小弟就想起一個明朝會滅亡的觀點,明朝之所
以滅亡,乃亡於祖制,國家供養皇室、各地蕃王及蕃王以下皇
族,在明朝初期,皇族人數不多,但至明朝晚期,供養的皇族
越來越多,供養的開支又這麼龐大,國家生產力多用來供養不
事生產的皇族,若有皇帝銳意改制,也許明朝財政能更健康,
走得也更長久。(當然一個王朝會滅亡的原因是複合式的,不
能以單一因素一概而論)
以上一點淺見,希望有回答到問題。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03-09 02:06:00
中國的君主制邏輯跟你說的其實有一定很明顯的出入中國君主和平民之間的關係,從起源上來說也不是純粹財產的關係,畢竟這就更接近於奴隸制社會了,然而中國實際上並未產生過環地中海那種奴隸制社會和生產制度,光從這點來說,你說臣民都是中國君主的財產,其實已經站不住腳中國有奴隸這類的身份和概念,但以此為基礎建立起的社會制度和生產方式,可以說是沒有早期儒家對於國君統治合法性的基礎有分析過,孟子一派的結論是國君不行就該滾,換人上因為這會影響統治合法性,所以孟子一派就被冷遇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2-03-09 05:07:00
用近代的法理論古代貪污本來就張飛打岳飛自己打爽的,古代法是未成熟人治觀念為君權服務,跟近現代行政為民服務概念有極大落差所謂貪不貪淪為個人主觀認定可大可小,又完全忽視時代背景,當然說後人點評貪就貪說不貪就不貪,變形蟲的好球帶標準就沒啥討論價值
作者: ewayne (ec)   2022-03-09 07:32:00
能夠這麼完全無視法律也是一絕了…拜託不要把那種皇帝硬要耍白目的情形當常態。有沒有看過宋代文彥博在朝會時嗆神宗「君與士大夫共天下」?
作者: jason222333 (發呆)   2022-03-09 07:33:00
感覺明粉會反駁最後一段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2-03-09 08:15:00
以前民進黨就提過總統永久實質豁免權元首特殊身份本來就有豁免資格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03-09 10:18:00
中國的天命觀還是天人感應,目的可歸納為借客觀事實來削弱當權者的權力使用合法性,從而迫使當權者作出妥協或讓步中國很早就將宗教權力納入世俗的官僚體制裡,有政府編制任命的,才是合法宗教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22-03-09 15:29:00
歷史上會被用貪來形容的都是官,皇帝沒有用貪形容吧只有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可是沒有說法可約束皇帝
作者: kkStBvasut (奧匈帝國皇家鐵道)   2022-03-11 20:27:00
除了明清以外皇帝很難隨便殺人
作者: giniand (我的兔子在等我回家)   2022-03-14 02:14:00
皇家一般會有自己的財源小金庫,動到國庫會被說話,權力比較小的也可能就被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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